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
来源:
莲都 责任编辑:
徐绿嫔 发布时间:
2021-02-02 15:03:352020-09-30
(2021年2月1日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 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丽水大剧院举行,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莲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莲都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莲都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莲都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莲都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财政预算。 五、审议莲都区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查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决定2021年莲都区民生实事项目。 十、选举: 1.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区长; 2.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名。 十一、通过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