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莲都区卫健局和峰源乡招聘编外用工体检结果(二)予以公示,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联系电话:2278057)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莲都区卫健局和峰源乡招聘编外用工体检结果(二).xlsx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