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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实施“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1-4695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11-09 14:11:01

文号:莲农〔2021〕211号

生效时间:2021-11-09 14:11:01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1-46959 文号 莲农〔2021〕211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全文】

一、为什么要制定莲都区实施“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暂行办法?

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简易自建工程行为,增强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主体作用,提高工程建设绩效,特制定《办法》。

二、哪些工程适用于本《办法》?

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下,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施工技术含量不高的村组道路、水利、路灯、自来水、排污、绿化、简易护坡、房屋内部装修等村级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适用“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进行建设。对施工资质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房屋建筑、小型水电站及堤坝、新村建设危房改造、桥梁等建设项目除外。

三、本《办法》中如何明确责任主体?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级简易自建工程实施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对村级简易自建工程实施承担主要责任。乡(镇)、街道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的业务培训、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村级简易自建工程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有哪些模式?

“村级简易自建工程”实施方式采用 “全过程自建”或“劳务发包”两种方式。“全过程自建”是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村民(股东)参与从原材料购买到组织工程施工全过程,村民(股东)以提供劳动力的形式,参与工程建设,并按村集体公布的计酬标准进行结算报酬。“劳务发包”是指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发包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将劳务进行统一发包。

五、“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立项管理?

一是项目方案提出,村工程领导小组提出立项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村级简易自建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 (“全过程自建”或“劳务承包”)、设计方案、造价预算(包括工作量天数、工价、总投资等)、实施方案(包括工程建设内容、材料使用、要达到的效果、质量安全控制、工期要求等方面)。二是项目公示,工程建设计划、施工方式、材料采购、劳务组织、费用核算、人员分工等相关事宜事项研究确定后,填写《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项目公示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三是项目备案,村工程领导小组填写《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项目申请表》和《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项目公示单》,报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六、“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项目变更管理?

工程造价累计增加在预算价10%以内且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经村工程领导小组讨论后,报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工程造价累计超预算价10%(含)以上不满20%的或增加投资额超过5万元(含)不满10万元的经村工程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决议同意后,填写《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报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工程造价累计超预算价20%(含)或增加投资额超过10万元(含)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七、“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项目合同管理?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承包工程劳务方签定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签定合同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将合同报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管理。村工程监督小组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做好监督记录。监督记录作为工程验收、质量安全、资金支付的依据。单个工程项目投资在50万元(含)以上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为参与工程建设的村民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用“劳务发包”方式的,要求承包方负责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项目验收管理?

项目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由村工程领导小组组织自验后,向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验收。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组由乡镇(街道)、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等组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验收组出具《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项目验收表》。

十、“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项目资金管理?

票据管理严格遵守《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购买钢筋、水泥等大宗材料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要求参与询价的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询价3家单位。误工报销需附工时记录,经村工程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账,采用“劳务发包”方式的,按合同约定开具正式发进行支付。管理误工费控制在工程总额的3%以内。村党组织书记、村民主任、村监会主任不得领取任何误工费。支付方式上原则上人工费需经银行转账给施工人员,材料费在1000元(含)以上的采用银行转账或者村务卡结算。

十一、“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如何进行项目档案管理?

乡(镇)、街道“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村级简易自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管。

十二、什么是项目推出机制?

村发生1例“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违法违纪案件的,该村自案件查处之日起三年内禁止采用“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白云街道、万象街道、大港头镇、老竹镇、峰源乡、丽新乡、黄村乡、仙渡乡辖区内发生2例(含)以上,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雅溪镇、太平乡辖区内发生3例(含)以上,碧湖镇辖区内发生4例(含)以上“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违法违纪案件的,该乡(镇)、街道自案件查处数达限额之日起三年内禁止采用“村级简易自建工程”模式。

   解读人:雷菊慧,联系电话:1390588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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