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自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以上率下抓思想认识、雷厉风行抓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各项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围绕巡察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展集体谈话、个别约谈,切实提高全局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挂帅统筹推进整改事项。局党组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围绕六大方面问题亲自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将问题按分管领域、责任科室、责任人等内容进行细化分工,深究问题强化责任、细研举措狠抓落实,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实时掌握整改动态,分管领导全程参与督导整改,各科室(单位)按照举一反三、一改到底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即知即改的问题由牵头科室(单位)立行立改。对难点、重点问题领导督办,参与协调处理,限期整改,定期汇报。通过上下联动、领导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约谈提醒、教育提醒、集体约谈70余人次;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8项;收回违规资金70549.5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5397.6元。巡察反馈六大方面涉及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7个,完成率96.4%。另有一个问题(单位往来款)尚需财政部门明确处置意见,目前正在整改中。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整改
(一)专题学习抓认识。通过局党组(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组织集体谈话1次、干部大会2次、主题党日2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认识,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二)完善制度抓指导。根据存在的问题,补充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党务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定期督查下属单位政治生活情况,分管领导参加下属单位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领导谈话抓教育。分管领导下沉指导支部政治生活,开展集体谈话,对党员义务、职责等内容进行指导、教育,明确党员活动有关规定,促进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履职尽责。
二、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大额资金标准。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各项专项经费(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超10000元以上的,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方能执行。社保中心、就业处支出预算5000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的,需经社保中心、就业处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分管领导审核;20000元以上的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方能执行。
(二)规范重大事项记录。明确党组(班子)会议记录要求,在记录、格式、程序、报备纪检监察组等方面规范班子会议事规则,落实专人负责梳理记录党组(班子)研究事项。同时要求下属单位班子重大决策集体研讨需有据可查、有理可依、有章可循,记录规范参照局党组标准,分管领导定期抽查。
(三)注重人事研究程序。人事研究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操作。发言记录充分体现党组成员个人意见、建议及综合评议结果,确保党组人事研究酝酿到位、发言到位、程序到位、记录到位。
三、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指导人社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
(一)着眼根本,突出政治性。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集中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科目,纳入学习计划,不断强化政治理论修养,指导实践。
(二)搭建载体,注重多样性。结合业务工作,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三服务以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开展学习,指导实践活动。按照“践学结合、形式多样”的指导思想,筹划通过知识竞赛、人社学堂、骨干培训等载体开展学习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理论武装和业务能力。
(三)压实责任,抓住关键性。将工作创新、干部学习情况纳入2020年度单位内部目标责任制考评,与评优评先挂钩。同时,抓住学习指导实践的关键要素,把党的思想和精神贯彻到实际业务中,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服务等中心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及人才工作调研,制定出台复工复产补贴政策,成功举办网络招聘会,解决1200余人就业问题,帮助80余家企业接回员工400余人。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的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引领。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就意识形态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将意识形态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引领。
(二)落实每月至少一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干部大会、党组(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传达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局办梳理汇总传达学习事项并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应记尽记,该学必学。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成员结合各项业务工作,时刻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必要内容,时时学、刻刻提,在思想上不断重视,在工作中研究部署,在实践里深化认识。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重读党规党纪抓思想认识。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重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要求,局党组带头开展学习,切实加强支部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和自我剖析。
(二)加强制度落实抓政治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守纪律的要求出发,结合“三清单位”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按照“会前酝酿充裕、自我剖析充分、互相批评充足、组织生活充实”的标准组织支部组织生活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
(三)开展约谈提醒抓党员教育。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强调支部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纪律性,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情况,参与、督导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记录,规范台账。
六、关于“党员活动违规报销伙食补助”问题的整改
(一)退缴补贴。按照巡察反馈的情况寻根问源,对全局伙食补助领取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查清具体情况,退缴补贴。
(二)约谈提醒。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对48名涉及的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提醒,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强调党员权力和义务,提高思想认识和干部党性。
(三)规范支出。重新学习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流程,报备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要求和程序支出。
七、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专题部署,梳理证照统一保管。召开全局因私出国(境)专题整改部署会,全体干部集体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局办梳理全局证照保管情况进行公示、重新登记管理。
(二)完善制度,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对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和《干部请销假制度》,统一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干部外出严格填写有关表格,按规定走完内部流程后,需经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批后方能领取证照,履行完内部请假手续后才能出国(境)。
(三)谈心谈话,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对之前证照未上交保管的3名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对社保中心1名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材料。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对审计提出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对标自查整改。对照《审计报告》、巡察反馈问题及共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由分管领导督促,严格按照巡察标准,对服务中心食堂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审核违规餐费退缴区纪委581账户。
(二)开展批评教育。对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正确履行职责,牢固廉政防线。
(三)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专人对食堂账目进行梳理,积极整改,为今后作风建设树立导向。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具体规定,筑牢思想根基。按照“一室一册”要求,印制《制度汇编》发放至科室(单位),组织学习,认真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做到不超标准、不超规格、不重复接待。
(二)退费缴款。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对超标准、重复接待的款项、违规招待有偿服务对象、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责令相关科室(单位)按规定退还相关费用。
(三)提醒警示。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共约谈提醒6人次。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履行报批程序。责令相关科室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四)健全机制。开展“制度学习月”活动,以科室为单位围绕《制度汇编》开展学习,破除模糊认识,树牢“底线”意识,加强干部对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
(五)统一管理。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将监察大队、仲裁院、人才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下属单位的财务事项收归局机关统一管理,加强审核把关,杜绝违规发放福利等行为。
十、关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关闭食堂。关闭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食堂,目前已落实专人理清食堂账目。
(二)听取汇报。服务中心负责人就食堂各项问题向局党组作出说明,并书面检讨。
(三)延伸自查。局党组跟踪督办,服务中心围绕食堂开展延伸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置。
十一、关于“社保政策执行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追缴多发待遇。开展稽核稽查工作,核实问题情况,并对多发的养老金待遇进行追缴。
(二)加强基金稽核。结合区委巡察、省委巡视工作,研究完善基金稽核及追缴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的联查联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社保员在待遇核发、生存认证、人脸识别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根据巡视要求开展社保扶贫领域自查等活动。
(三)启动法律程序。目前,追缴工作仍在进行。对部分不配合、不退还的追缴对象准备启动法律程序,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十二、关于“就业培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培训监管。加强对培训服务的审核管理,重新梳理培训机构监管制度,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工作人员对培训机构日常培训开展现场监督。
(二)健全培训系统。将培训班基础信息数据统一纳入丽水市社保就业一体化系统,并通过对培训人员录入系统的模块进行条件设置,实现培训人员的智能筛查,有效规避受益对象的重复培训、超龄培训等现象。
(三)严格执行制度。对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就业资金支付制度,所有票据必须层层签字审批,大额培训经费支出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
(四)追缴多付费用。全面开展自查,退缴多付的培训费。成立培训自查工作小组,开展2016-2018年培训补贴资金的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不合规培训费进行退缴处理。
十三、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从严治党的教育与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主体责任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例会,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全面开展党风廉政自查,各科室主要岗位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提高干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干部的凝聚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或违反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的,局党组将进行严肃问责。
(二)加强惠民政策的调研与执行。围绕民生工程,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查等重点工作,开展社保、就业、人才等领域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与调研,掌握政策的执行情况。驻企服务员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调研,收集政策盲点、堵点,为政策落地见效、补短增效打好基础。
(三)加强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完善。针对交接不规范问题,制订出台《岗位交接制度》,从交接要求、规范、程序、记录、保管等方面压实责任,抓实监督。同时,为确保制度的统一性,将新增、完善的各类制度汇编成册,内容涵盖党建、财务、人事、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党组议事等多个方面,强化制度的标准和执行,筑牢制度之纲。
十四、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查明问题情况。违规到下属单位列支开销、多头领取补贴、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情况。及时查明有关款项和具体情况,并由相关科室(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向局党组汇报。
(二)规范财务支出。从严执行财务制度,按规定报销各类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不排山珍,不上酒水,严禁到下属单位列支开销,财务公开公示。
(三)从严执行制度。加强日常报销业务的培训和审核工作,从严执行财务报销、公开制度。落实各类财务报销多岗审核,由经手人、办公室主任初审、分管领导复审、财务人员终审,做到事前申请材料完备、事中操作严格、事后审核严谨、财务把关细致。
(四)开展约谈教育。对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提醒干部规范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的使用和报销行为。
十五、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针对固定资产采购、处置、管理等内容开展了学习、培训。并结合《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说明,避免固定资产管理随意、先购后批的现象,消除干部模糊认识。
(二)开展盘查。目前,正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大盘查,核实固定资产账实情况,对盘盈或盘亏的资产分析原因,根据财务相关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三)专人管理。落实专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今后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开展采购。
(四)约谈通报。对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处理,同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其按规定处理。
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及时组织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将整改成果渗透到工作业务中。不断完善、优化《制度汇编》,按照“一室一册”的要求学习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开展各类内部督查工作,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消除干部“过关”思想,提高全局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确保人社队伍担当干事、作风优良。二是突出担当导向,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根据干部业务能力及特长,综合考量在巡察整改、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工作的表·现,优化内部科室配置,树立担当干事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的活力和干事的热情,促进对科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开展“回头看”,梳理问题清单,建立对应的岗位风险点,做好分析总结,编印成册作为岗位交接的必学内容之一,防微杜渐。三是抓住根本目的,不断促进健康发展。通过巡察整改,促进人社各项业务规范化、机制化和长效化,同时也让局党组意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今后将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逐步建立一套运转科学、规范有效、从严治党的管理体系,更好地促进人社业务健康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278056(工作时间);单位地址:莲都区丽青路25号(莲都办事中心),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emotion.q@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