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大港头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大港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大港头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共完善和制定出台制度24项,问题追责16人次,其中诫勉1人,教育提醒15人,收回违规资金189784.5元。
一、关于“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的领导。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二)营造学习氛围。常态化的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相互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用试卷、当面提问等方式,将抽查结果进行梳理并通报反馈。
(三)完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研判分析,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积案进行专题研判,从信访积案源头入手,积极化解矛盾。
(四)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管控。各分管联系领导定期参加并指导下属单位的工作会议,定期与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完善《关于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镇党委对上级重点工作的部署认识。
(二)加强部署落实。要求各班子第一时间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对省市区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做好传达学习,对重要会议精神要开展好专题学习,避免出现多个会议精神集中学习的现象。
(二)建立帮扶措施。规范各村低保、低边户的申报程序,加强人员资格审查,定期更新扶贫数据,对已去世、已脱贫的人员及时清理出库,确保精准扶贫。
三、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建设。镇党委全面梳理、规范重大决策相关机制,完善《大港头镇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大港头镇党委会会议制度》等内控制度。
(二)规范议事程序和会议记录。凡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 “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集体研究,同时规范会议记录, 定期对会议记录是否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三)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班子会议程序,会前填好表格,一事一表,明确会议议题、特别说明情况、资金支出途径,并将议题提交班子签字后汇总。
四、关于“政治学习时紧时松、持续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拓宽学习途径。通过干部大会、机关支部会议、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通过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进而整改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各村的学习情况和党员参会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各村学习情况进行统计。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狠抓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抓实舆论引导。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强化载体建设,占领舆论阵地。
(三)强化阵地建设。新建西黄村、小井村文化礼堂、大港头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大港头文联,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流程,出台村干部考核办法。
(三)强化整顿转化。明确后进村的整转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做到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四)规范资料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和职责,委托专业机构对每年的档案进行梳理归档。
七、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规范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入党资格审查,从源头上实现从严治党。
(三)狠抓底线管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和回访固基专项行动,落实后进村整顿转化工作,加强基层组织战斗力。
八、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用人制度,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规定。
(三)强化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干部违规兼职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同时,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规范报批手续。
九、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举一反三。对扶贫领域督查、审计等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整改,进行销号处理。
(二)落实整改。对大港头镇扶贫领域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扶贫领域的13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招待管理。统一外来人员食堂用餐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
(二)健全接待制度。制订了《大港头镇公务接待制度》,班子带头严格执行规定,严格对待公务接待问题。
(三)严肃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强化监督检查。
十一、关于“四风问题仍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物资采购等内控制度,制定干部绩效考核和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二)抓牢“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意见反馈的“四风”问题认真查摆表现,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十二、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监督检查。以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问题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强化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破除“四风”顽瘴痼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镇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明确操作规范,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
十三、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工作机制。制定大港头镇工会活动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使用工会经费,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开展工会活动。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工会活动,创新和拓展工会活动形式,提高工会服务质量,增加职工参与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会人员的服务能力。
十四、关于“党纪党规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和农村党员进行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学习,提升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运用 “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手段预防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资产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对已达处置年限及维修成本较大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废。
(二)规范物资采购。规范按照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的采购,杜绝发生私自采购物品的情况。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十六、关于“食堂经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大港头镇机关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大港头镇机关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等5项大港头镇机关食堂内控制度。
(二)规范运行机制。规范菜品配送,对食堂物资定期进行盘点,规范运行机制。
(三)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到镇机关食堂用餐的规定,并做好台账登记,及时入账。
十七、关于“对镇工办失察失管”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工办财务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于无事由、无公函的明确一律不予接待。
(二)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工办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
(三)加强联系指导。分管联系领导定期参加并指导工办工作,定期与工办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十八、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镇纪委定期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三)开展风险排除。开展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特别是针对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风险点,完善防控具体措施。
十九、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内控管理,指定专人对本镇的固定资产管理、食堂管理、采购管理等各领域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整理。
(二)加强学习教育。对已建立的各项内控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及全镇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懂制度、用制度、守制度。
(二)完善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已建立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24项内控制度。
二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规范伙食报销和餐旅费补助程序。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经办人、审核人到主要负责人,进行层层审核签字,规范报销程序。
(三)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十一、关于“建设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作要求,通过网上竞价,择优选取招标代理,再通过招标代理,选取施工方,保证招标过程全透明。
(二)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巡察反馈,举一反三,对近3年的项目再次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健全项目工程招投标程序和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合同报备审查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对全镇工程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的清单化管理。
二十二、关于“扶贫工作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镇干部、村干部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就各文件精神、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题教育学习和业务培训。
(二)摸清实际底数。根据区扶贫认定工作方案,指导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低收入农户排摸,由专人负责建立低收入农户花名册及帮扶工作台帐。
(三)积极谋划项目。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帮扶工作,结合我镇重点扶贫实际情况,积极谋划申报2019年扶贫项目库项目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精准帮扶到村、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部分村扶贫识别精准性。
(五)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区领导帮扶资金使用规范,对区领导结对帮扶的村,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杜绝专项资金交叉使用的现象。
下一步,大港头镇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51880;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邮编:323005;电子邮箱:shanmenglai@163.com。
中共莲都区大港头镇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