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纪委省监委召开扶贫工作督导座谈会。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专项监督,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扶贫开发新路子,省内外扶贫工作走在前列,但对标“重要窗口”的新定位新要求,扶贫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始终绷紧做好扶贫监督工作这根弦,不大意、不放松、不停顿,去盲点、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推动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工作抓到底、抓到位。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督促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着力推动地方和部门党组织把扶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思想上紧起来,投入感情,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牵头责任、监管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督促工作措施更加有效,着力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深入排摸,建立明细账户,定期比对,动态掌握底数;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针对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问题清零,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出现套取、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信息核查比对,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会议要求,监督工作要更加有力,要抓实抓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整治扶贫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抓住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结果真实。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省纪委省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