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0-5160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9-25 16: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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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提出全区性财税政策制定规划建议,拟订财政、会计管理、税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完善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推广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7.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0.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区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13.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6.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指标管理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丽水市莲都区会计核算中心、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决算。

纳入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丽水市莲都区会计核算中心

2. 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959.8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39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引起。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11.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1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1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5万元,占收入合计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7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18万元,占76.31%;项目支出586.32万元,占23.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4.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21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增资引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41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4月丽水市莲都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转到莲都区农业农村局,故其支出决算为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2.26万元,占83.7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35万元,占6.88%;卫生健康(类)支出91.86万元,占3.7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3万元,占0.5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7.64万元,占5.1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4月丽水市莲都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转到莲都区农业农村局,支出决算数不统计在内。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17.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增资引起。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付部分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款项由于项目验收推迟,余款在2020年初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7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概算评审业务移交发改局,导致评审费用大幅减少;结算和决算送审数量不及预期;年底尚有部分评审费未支付,几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年底还在审,隔年再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9.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待遇等提高引起。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9.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取消横向、纵向网络接入终端主动防御系统上线计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14万元,支出决算为4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引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06万元,支出决算为7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干部申领了住房货币补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4月丽水市莲都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转到莲都区农业农村局,故其支出决算为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30.4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上年度局机关预算局局长史伟军赴台学习交流支出,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占67.41%,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27万元,下降56.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占32.5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来访单位减少,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评审中心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5.2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省级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相关业务会议用餐,以及市县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来访单位减少,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累计9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省级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相关业务会议用餐,以及市县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支出。接待90人次,1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莲都区财政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47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3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建设项目委托评审费”“莲都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代理记账”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莲都区会计核算中心”等2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莲都区财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建设项目委托评审费及莲都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代理记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设项目委托评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248.66万元,完成预算的4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预期绩效目标,高质高效完成财政项目审核工作任务。2019年全年累计办理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决)算等事项627件,累计涉及造价19.86亿元,其中完成概(预、结、决)算评审215件,累计送审造价17.685亿元,审定造价16.19亿元,净审减1.495亿元,净审减率8.45%;完成预(结)算备案登记412件,累计造价2.17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概算评审业务移交发改局,导致评审费用大幅减少。结算和决算送审数量不及预期。年底尚有部分评审费未支付,几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年底还在审。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可能准确计算次年委托评审费。在编制项目库预算时,加强与发改局、经建科等沟通交流,进一步摸清次年项目规模。加强与建投公司、旅投公司等沟通交流,了解重点项目进度。根据当前的概算、预算情况和已支付评审费用,推测次年预算、结算规模,进一步准确计算次年委托评审费。通过经建科督促建设单位及时送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莲都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代理记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54.23万元,完成预算的87.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是完成86家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会计核算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会计报表提供不及时,主要是因为代理单位数较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紧张引起;二是档案交接不及时,主要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去交接档案。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是督促代理机构及时提供相关会计报表,督促他们及时去交接档案。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95万元,下降18.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莲都区财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财政评审中心保留的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项目勘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发展(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发展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区财政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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