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2020-51598      发布机构: 莲都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9-18 16:07:00

文号:

  

  一、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省统计条例、规章,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各乡镇、街道、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及区情区力的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中心镇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城乡居民住房调查、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统计监测、农民增收“6+1”工程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分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低收入农户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情调查工作。 

    5.布置、搜集、整理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等运行状况的统计资料。 

    6.做好各乡镇、街道专兼职统计人员的管理工作。领导、管理下属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 

    7.组织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负责全区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17.2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4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正常性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3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5.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7.73万元,占收入合计4.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06万元,占80.7%;项目支出185.37万元,占1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2.0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78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都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51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1.99万元,占83.9%;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0%;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9万元,7.14%;卫生健康(类)支出34.78万元,3.7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48.72万元,5.2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2.8万元,支出决算为93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变动,人员经费有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35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待遇变动,人员经费有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6.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待遇变动,人员经费有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普查项目经费正常运行开展,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计抽样调查活动经费支出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19万元,支出决算为3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调整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于离休人员经费发放的增加。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的调整和增加。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的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79万元,支出决算为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来丽指导、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的上级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统计等部门人员的接待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77万元,增长45.56%,主要原因是来丽指导、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的上级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统计等部门人员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跟人数则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培训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0%。主要用于接待来丽指导、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的上级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统计等部门人员的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来丽指导、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的上级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统计等部门人员的支出稍微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累计25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来丽指导、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的上级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统计等部门人员的接待支出。接待250人次,5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莲都区统计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项目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支出合理,执行率优秀良好,按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达到预计效果。 

  组织对莲都区统计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莲都区统计局1个单位整体支出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支出合理,执行率优秀良好,按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达到预计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莲都区统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在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后,从今年4月份开始莲都区政府积极谋划四经普工作,将普查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于8月29日组织召开莲都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一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四经普相关工作;制定下发对乡镇(街道)的普查考核办法,将经济普查作为统计工作内容之一列入乡镇(街道)考核;将经济普查经费列入区专项经费,2018年莲都区经济普查预算120万元,充分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莲政发〔2018〕41号)精神,区统计局与有关部门于8月前共同完成了莲都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建。办公室对外招聘业务人员共12名,于8月1日全面到位,在莲都区普查中心集中办公。普查办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同时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制订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市经普办部署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经普办常务副主任蓝一强为物资接收人员,落实物资存放场地,物资接收分发及时有序。莲都区于8月14日完成乡级工作机构组建,于8月底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及时上报两员信息,两员配备情况满足普查工作需要,两员队伍稳定;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莲都区经普办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划区绘图、单位清查部署业务等相关业务培训,并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件,于9月14日组织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布置暨业务培训班。莲都区经普办认真组织普查试点,于9月6日由区经普办副主任蓝一强带队前往万象街道左渠门社区进行清查业务试点工作。莲都区认真做好划区绘图工作,做好地址编码工作,按方案要求做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做好村级边界核实及电子地图标绘工作,同时认真做好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进度情况上报;三是宣传动员、营造氛围。莲都区经普办于8月底完成四经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充分利用“莲都区政府网”、莲都新闻网、微莲都、莲都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查宣传,切实形成有利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社会舆论氛围;于9月17日全面启动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有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四经普宣传;同时积极配合、支持市经普办于9月20日在纳爱斯广场举办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广场宣传活动。莲都区经普办从严要求信息维护工作,在市级及以上经济普查网站上录用工作动态共65篇,其中被省级采用7篇。此外,经普办指定周莉做好普查主要环节、重要活动的声像图片资料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上级检查指导,大型普查会议,普查业务开展,两员工作场景等照片,图片积累丰富;四是及时准确处理数据。莲都区经普办认真参加省、市组织的数据处理培训;数据处理软硬件于9月份配备到位,PAD按要求及时配备、下发,数据处理软件及时安装维护;重视数据采集报送备份安全;每个时间节点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底册信息不准确给核查带来很大困难。清查中发现底册单位数据处理划分错误的情况较多;底册中重复单位较多,给底册核查和清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二是空壳企业、一户多证现象较多。普查中发现空壳企业较多,很多都是注册未经营,很多单位实地找不到地址,但电话核实又说是营业的,往往复复,给底册核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工作量;三是清查中还存在遗漏现象。从四个街道的单位清查抽查情况和省市反馈的法产关系审核情况分析,单位清查中遗漏情况还是存在。比如一些电商注册和经验都在家里,一些企业一户多证,清查时只调查一本证,还有一些经营地变更等情况,造成了单位的遗漏,需要调查登记时进行补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做好做好数据评估与审核工作。对国家、省市返回的错误审核,进行认真的核实,发现错误和遗漏,及时审核修改。将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和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根据部门新增单位资料、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底册资料、法人和产业的关联审核进行查疑补漏;二是认真做好正式普查前的准备工作。做好普查办人员普查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认真组织普查办人员参加省、市培训,把相关报表填报要求和指标解释深刻理解后对区普查办人员进行认真辅导,确保每个经普办人员精通业务。精心准备普查前的宣传工作。首先通过市区的大屏幕广告和楼宇广告继续对第四次经济普查进行面上的宣传;其次正式普查宣传突出重点,重点对调查单位和抽样调查的个体户小区进行重点的宣传,通过短信和调查小区的入户宣传,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度。认真做好正式调查的组织和培训工作,认真谋划正式调查的组织形式,区经普办的职责分工,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建立普查质量的审查和激励机制,为正式普查的有序开展打下基础。 

  专项统计调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0万元,执行数为6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立足需求导向,服务“求精”。密切关注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充分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开展好各考核指标的动态监测,按月做好数据测算和数据发布工作,审慎提供挖潜指标增长建议,立足统计角度对市对区考核目标分解提供意见建议,积极当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 “监测员”和“智囊团”。共报送统计专报38期,统计分析32期,其中有21期专报(分析)内容被区主要领导批示重视。信息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比往年同期都有明显提高。深化“三服务”活动,排出计划表、挂出作战图,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全年已累计实地调研指导各行业重点企业(项目)127家,指导服务企业新升规纳统16家(不含投资), 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8个。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如今年根据全市两山大会精神,开展了我区城市绿地在GEP和GDP之间的双转化方面研究,为打开“两山”转化通道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充分履行统计部门“数据信息窗口”职能,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反馈统计数据查询,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需求,配合各部门完成信息化评价、温室气体、大督查、区领导经责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等统计数据资料梳理;二是立足问题导向,工作“求新”围绕应统尽统,发挥统计名录库独特作用。发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基础作用,调查发现的准规模企业及时向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反馈,作好企业升规纳统申报工作指导。围绕数据质量,完善统计工作方法方式。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基础数据,做到部门、统计员和指标“三个紧盯”,防止数据异常波动;针对数据起落较大的指标,及时查找原因,对反映出目标进度滞后的指标,及时分析预警。围绕基层基础,推进统计行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业务骨干和统计新人培训,近两年组织局专业人员参加全市系统“走进名校”系列业务能力提升班30余人次,组织乡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员专题培训2百余人次,组织企业统计员和统计调查人员业务培训2千余人次,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立足质量导向,数据“求真”。着力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今年以来各专业依据《莲都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规则》累计核查单位数219家、联网直报累计审核单位数1049家,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强化统计数据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通过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车俊书记在《部分地区统计造假问责追责不到位》上作的批示精神,营造良好统计政治生态。结合统计年(定)报培训和入企走访等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45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6起,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有力维护统计工作的可靠性和严肃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底开展的部分业务不能及时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编制年初预算,加快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 

  3. 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60万元,增长87.1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培训费等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