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事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发布时间: 2012-03-27 16:26:59

莲都区人事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申请人需提供的书面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此表格式可以由本院提供)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申请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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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莲都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