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4号),《关于转发省人力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周军同志晋升为正科级,晋升时间为2017年9月;
应丽娟同志晋升为正科级,晋升时间为2016年6月;
陈超俊同志晋升为副科级,晋升时间为2018年1月。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