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办、六边办、治水办、“三改一拆”办等耳熟能详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不陌生,当然还有许多不很熟悉的,听说最近还要成立“垃圾办”。这些机构跨部门临时设立,集中力量完成好某项重要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过多过滥的议事协调机构也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在:一、打乱了用人秩序。编制是固定的,临时机构设立后需要抽调人,给原工作单位造成很大压力,如某乡镇11名班子成员,党委书记、乡长、常务副乡长、副乡长4名班子被抽调,一些10个人的单位,抽调两三个人,就是抽走百分之二、三十的人力。对此乡镇部门颇有微词,也有向下属单位、向村干部抽人补充现象,真不行找临时工,甚至停摆部分工作来应对。二、出现了“懒政”现象。一个牵头部门或者主要职能部门,因为某项工作重要,把责任交给区委区政府,争取成立一个临时机构,那么,人来了,责任出去了,事情少管了,而且做好了还能大有成绩。这种“懒政”思想已经比较逐步蔓延开来。甚至,还有职能重叠、资源浪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建议:临时机构要“瘦身”!
一是切实担责,“谁家的孩子谁养好”。不能一有重点工作,就希望区委区政府给机构给人。对于已经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临时机构,限时主要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向区委区政府出具清理方案,并执行到位;不能清理的,由区委区政府约谈班子和主要负责人。
二是归类合并,集中力量办大事。临时机构一般职能类似,统筹协调、督查整改、财政后勤等,因此对必需留下的临时机构归类合并。如创建办、六边办、治水办、洁净办等,能不能合并成一个美丽办。把这么多机构的人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力度更大,财政资金分配更能统筹,一次下乡检查就什么都查了。如果力度再大些,就设一个办公室,叫“重点工作指挥部”或者“高质量发展办公室”一类的。
三是严格新设,尽量不增加临时机构。对要求新设临时机构的职能部门,先对该部门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谈话,如果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临时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必须兼任临时机构负责人和班子,要敢于把责任挑走。只有形成良好的勤政氛围,才能真正首善担当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