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解决村妇代会主任报报酬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让妇女组织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
提 案 人:陈肖兰
承办单位:区妇联
提案内容:常言道:“妇女能顶半边天”。做好妇女工作,对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农村妇女工作必不可少,妇女同志在各个领域中也越来越显示其特殊作用。诸如:
1、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关于健康生育知识宣传、保健教育,育龄妇女生理健康等方面,男同志难以做好工作,女同志则可出色完成任务,尤其是农村。
2、当家理财是农村妇女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区广大农村有许多“386199”部队(代指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随着当前外出务工大潮,农村男青年外出越来越多,很多女同志肩负着教育孩子,照顾老人,还要干农活的重任。家庭和睦相处,邻里关系协调等绝大部分家庭事务都是妇女同志在做,从农村变化现状看,事实证明了妇女同志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农村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在农村风俗改进,民族特色发展,先进文化进步,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等工作中,处处显现出妇女同志充分发挥其潜能的优势,她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综上所述,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妇女同志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挑起了发展经济的重任。农村妇代会作为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它肩负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路线的责任,它起着团结和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家乡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发扬自爱、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作用,积极组织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村务决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村妇女主任承担了大量繁重的调节纠纷、关注农村妇女、儿童、老人的工作,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然而,这些默默奉献着的农村妇代会主任辛辛苦苦干一年,没有财政一分补助。她们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需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才能使其尽显其能,贡献力量,如今,在政府的关怀下,农村的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村双委干部、计生专干等都有了工资,妇女主任却没有工资,无法激励其工作,配齐配强农村村级妇女组织受到制约,现实要求我们应予以重视。
建议:为鼓励和支持农村妇女积极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文明进步,更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两纲”的进一步实施,建议适当给予解决农村妇代会主任待遇。
建议财政部门对于村妇女主任经济报酬问题根据《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文规定:村妇女主任的经济报酬应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这一政策予以落实。同时建议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区计生委联合制定《关于在全区提倡推广村级妇代会主任兼计生专干的意见》文件,大力推广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两位一体”的组织机构,作为解决村妇代会主任工资报酬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