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治污设施运行更有效

大家知道,去年,我区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五水共治”的重点工作。一年来,全区上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了141个村的治理任务,一大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就要投入使用。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如果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不跟上,不能有效运行,不仅造成了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就会让政府辛辛苦苦建成的民生工程走样、变味。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使治污设施有效运行。当务之急,要做好三件事:
一是出台管护办法。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及各级工作职责,建立运维体系、运维制度。
二是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因村制宜,落实运行管护人员。科学测算,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护专项经费。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责任部门,对各村生活污水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进行更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