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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履职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9-10 10:21:03     文章来源:莲都 访问次数:

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履职单位的决定

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参加单位履职情况评价办法》(莲政协[2013]14号)的规定和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职实绩得分,经区政协十四届二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九三学社区委会、民革区委会、农工党区委会3家单位为2014年度优秀履职单位,现予以表彰。

 

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