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履职单位的决定
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参加单位履职情况评价办法》(莲政协[2013]14号)的规定和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职实绩得分,经区政协十四届二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九三学社区委会、民革区委会、农工党区委会3家单位为2014年度优秀履职单位,现予以表彰。
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