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的莲都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莲都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宋珍花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莲都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召开后,区委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杜兴林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杜兴林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把握“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这两个根本,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这三项重点任务,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任务,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更加有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共20余次,全区共有22名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风气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起,党纪处分10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共发现12方面25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在落实“护航十九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政治任务期间,忠诚履职、精准发力,为各项事业攻坚克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压实主体责任,牵好管党治党“牛鼻子”。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协助区委开展监督检查,逐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纪委全会上播放作风建设暗访视频,屏幕上直接点出被明查暗访单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认领问题清单,共5类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抓实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汇报载体,各党委(党组)书记限时脱稿汇报主体责任落实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并接受纪委委员和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提问质询。协助区委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会上不留情面点问题,会后以清单式分工、动态化管理、制度化报告为抓手,强化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用好用足考核“指挥棒”,创新开展“双月考核”制,把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在平时。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更加清新。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的落实。结合“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紧盯重要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利用交叉检查、专项督查、回头看等形式,创新使用税务大数据、公车轨迹查询平台等新手段,全年共开展专项检查34次,发现问题22个,处理22人,通报7期。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系列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知识问答、表彰廉洁家庭、亲情寄语等形式,增强党员群众廉洁自律意识。2017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00多场次,举办“百姓廉洁讲堂”宣讲活动6场,廉政文化下乡80场,受众群众2万多人,“清莲之都”廉政品牌建设初显成效。
(四)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巡察(巡查)利剑充分彰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区委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金字招牌”。2017年莲都区委巡察组开展了两轮巡察,共对6个区直部门和3个乡镇(街道)进行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370个,移送问题线索34件。首轮巡察共处理干部46人,其中区管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建章立制35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3万元,第二轮巡察整改正有序推进中。全年共巡查行政村66个,共开展调查谈话2534人次,召开座谈会152次,清查村级“三资”账目135次,接待群众来访210批次,转办交办问题1130个,现场指导整改问题36个,给予村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3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51万元。
(五)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防范未然。201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6件,立案151件,共办结违纪案件176件(含上年立案45件),处分党员干部176人,使用留置措施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处科级领导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15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43.5%、31.7%、14.3%、10.5%。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8起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纠正,追缴多发钱款16.6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六)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反腐合力进一步凝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通过法定程序依法组建莲都区监察委员会和莲都区监察委员会第一批领导班子。全区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17名,实际转隶9名。科学合理安排转隶干部科室岗位,定期开展全体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鼓励司法考试、开设纪检人微讲堂、组织业务比武、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人员、思想、业务”的全融合;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审判及协调沟通机制,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理念,高质量、高效率办结全区首例留置案件,从监委立案到宣判仅用70天时间,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团队。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自身建设。持续打造“因我出彩、有你自豪”团队文化,倡导大家做一个阳光大气的纪检人,让干部在做事中收获成就感,在参与团队建设中增强归宿感。建立谈心家访制度,全年共谈心家访40余人次。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委机关内控制度自查行动,对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外出执行纪律、财务管理等16项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严防“灯下黑”。通过以案代训、顶岗挂职、抽调巡察等多种方式,锻炼提升干部的创业干事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还停留在口号上;二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运用有偏差,日常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三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够坚决,依然热衷于“酒局、牌局、饭局”,少数单位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四是农村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参与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五是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性不强,监督效果有待提升,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必须坚持向上看齐,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深刻体会到,遵循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只有积极对标看齐,以经常看齐的清醒和主动看齐的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
必须坚持挺纪在前,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关爱和保护的具体体现。我们深刻体会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监督执纪问责既要拔“烂树”,又要护“森林”。必须坚持纪挺在前,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必须坚持执纪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要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形成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强大动力。
必须坚持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严格自律的标杆。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我们深刻体会到,全党上下对纪检监察干部这支队伍充分肯定、寄予厚望,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受到比其他党员干部更为严格的约束。我们必须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才能成为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成为全党全社会严格自律的标杆。
三、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后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部署,按照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目标,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转型年”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既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也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深刻理解把握“八个明确”的思想内涵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学习贯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思考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路径、具体举措,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以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思考、推进,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融入创新区、建设中心园”等战略决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省委出台的《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凝心聚力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继续全要素深入试用各类监察措施,完善留置操作指南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内部工作衔接,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凝聚反腐工作合力。继续发挥区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清廉浙江目标,积极协助区委抓好清廉浙江建设在莲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职责定位,加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责任追究报告和通报等制度。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高质量稳步推进新一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办事不出村,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全面改进派驻监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配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真正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积极探索有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路径和机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和监委联合调查等机制。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力量,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继续探索开展巡回监督,实现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36条办法”、市委和区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巩固拓展工作成果。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狠抓“关键少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高度警惕“四风”问题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紧抓不放、以点带面、一抓到底,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局。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整治、抓出成效。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形式新动向,进一步完善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和“一季一主题”循环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回潮复燃。
(五)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抓早抓小,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发现苗头就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大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强化防逃追逃不放松。始终坚持防逃工作不放松、不松劲,做到防逃关口前移。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加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员信息报备、证照申领、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组织、人事、公安、外事、台办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证照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设置防逃程序,切断腐败分子后路,遏制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织密箍紧防逃工作天罗地网。
(六)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不断健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机制,探索对已巡查村开展“回头看”和专项工作督查,着力发现和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乡村两级管党治党责任,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本地突出的个性问题。尤其针对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财务监管及公开有漏洞、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高危隐患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症下药开展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督察督办,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对失职失责的基层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七)坚持从严管理,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政治过硬。继续深入开展“扛起新使命、迈向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出自信,悟出忠诚,干出担当,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业务过硬。要积极适应监察改革需要,注重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顶岗锻炼、交叉检查、联合办案、考核评价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全面增强监督执纪本领,使得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风过硬。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迈开步子、走出院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困难和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发扬认真精神,精准发力,靶向作业,力求办结的每一项工作零失误、零差错,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继续强化“因我出彩、有你自豪”团队文化,弘扬团队正能量,关心关爱纪检干部,打造“快乐、健康、向上”纪检监察团队,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坚如磐石的意志、敢于胜利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莲都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