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应星楼
作者:   来源: 莲都   发布时间: 2020-08-20 18:08:37

在南明湖畔,新建成了一个集山水园林、历史文化、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滨江公园,她给丽水这座浙西南山水城市增添了一个又一个的光彩,其中的城市意象园区又集中展现了丽水悠久历史文化内涵,她的核心地块是应星楼景区,主要恢复重建了南宋时期的名楼——应星楼,该楼的恢复重建在规划设计论证阶段,得到了专家们的一致认可。目前,重新建成的应星楼正渐渐地撩开其神秘的面纱,向人们展示她婀娜多姿的身影。

新建成的应星楼高达45.9米,共有九层,面积达2480平方米,其雄伟壮观之景是古代的应星楼所无法类比的。虽然她是一座现代仿古建筑,但由于项目建设者们在当初规划设计时就赋予她所特别需要承载的历史内涵,所以,她包涵和反映出的更多的是南宋时期历史文化艺术元素。如按照宋式营造法式建造的大木作,挑檐翘角的屋面以及正脊上的鸱尾等等,特别是登临其上,还能体会古代应星楼“上挹景纬(日与星)之精,下为誉髦(喻英杰之士)之应”的恢弘气势。

那么,历史上的应星楼究竟怎样?她存在了多少时间?又经历过多少次的维修或重建呢?笔者查阅了大量的地方历史文献资料,试图弄清历史上应星楼和应星桥的历史及相互间的关系。

要说应星楼就得先说说应星桥和应星闸,对许多丽水人来说,对应星桥也许比较熟悉,即现在南明门和厦河门之间的那座桥就是应星桥,它“会城郭之水,尾闾□下,归于大溪”。它始建于宋代,由于它与我们处州古城重要的内河水利工程——应星闸联系密切,所以历朝都有维修,保存至今,而应星桥上原来有一座楼,就是应星楼。

据南宋开禧三年(1207)叶宗鲁撰的《处州应星楼记》记载:“州治东南三百步,有应星桥……嘉祐间(1056-1063),处州郡守崔公愈,始作石堤,以捍水患,就桥立屋”。这个桥屋应该就是应星楼的前身,但那时也许还不叫应星楼。由于该楼处于水口,自然少不了洪水的侵扰。史料载:北宋熙宁八年(1075)的一场洪水,水淹入城中,浸及天庆观的三清殿楣(屋檐);北宋宣和七年(1125)水高六丈余(按宋时浙江尺计算,约为17米);尤其是南明山高阳洞关于洪水的摩崖纪事:大宋绍兴甲子(十四年即1144)丙寅岁,洪水自溪暴涨约高八丈(约为22米),人多避于楼屋,误死者不可胜计。可想而知,遭受如此之多的凶猛洪水侵害,该楼自然就“雨剥风颓,痹陋不耸”,而“无以壮水口之势”了。直到南宋开禧三年(丁卯年即1207)七月初一,郡守寺丞王庭芝“撤旧图新,敞以高楼”,建成后又通过“载揭匾榜”的方式,最后以应处士星君,企盼福星高照,才以“应星楼”命名。

由于主修官员和设计者们都十分重视风水学和星象学的理论应用,特别是当时相当于宋代建筑业“国标”的《营造法式》已经颁布多年。这是我国古代最全面、最科学的建筑学著作,也是世界上最早、最完备的建筑学著作之一。该书系统、详细地罗列了各种建筑的建筑法则,其内容基本涵盖了整个建筑活动所涉及的工种做法和工料计算,并明确提出了“材份制度”和“以材为祖”的建筑设计营造原则,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建筑模数制和标准化的进程。所以,在这种背景下重新修建的应星楼,颇为雄壮,有的书籍还将其列为“南宋中国名楼”之一。该楼“栋宇翚飞,四顾轩豁,山光水色,儒宫道观,通衢列肆,鳞差栉比,总寓目前,四序之间,良辰清夜,万籁己收,一尘不到,高睨远眺,相羊其上,如乘风驭,如泛灵槎,如据巨鳌之首,如运大鹏之翼。神舒意畅,飘飘然有凌云气,星辰可摘,足以助胸中之磊块者,岂但侈土木之丽,面势之雄也哉!”可是,令人十分不解的是,如此高耸壮观的应星楼,除叶宗鲁撰写的《处州应星楼记》记载之外,几百年来,竟然在地方文献史料中却少有记载。这其中有多少我们未知的谜团?为什么道光前六百多年间的地方史书资料竟没有记载《处州应星楼记》呢?

据考证,处州自南宋绍兴年间开始共修志18部,但早期的如宋元时期以及明洪武年修的七部志书均无存,现存最早的是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版的《处州府志》,在它所遵循的母本《明一统志》(1461年)中,只记载了应星桥,却未载应星楼。该《府志》(丽水县古迹篇)中是这样记载的:应星楼,在大市东,跨桥为之。南挹山光,下临水影,尽登临之胜,今废。也就是说雄伟壮观的应星楼至少在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之前,就已经不复存在了。明万历七年(1579)《栝苍汇纪》中与明成化版府志记载相同,有“今并废”三字;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续志》中没有记载应星楼,仅记载应星桥;明崇祯八年(1635)《府志》,记载与《汇纪》相同,但在记载应星桥时,写到“楼建桥上,祀少微星君,桥楯外置水闸,以司城中河水旱溢启闭”,字里行间似乎透出之前有重修的信息,并且将桥、楼、闸三者之间关系罗列的非常清晰,即楼建在桥上,在桥栏杆的横木外置水闸。在康熙版《府志》中没有记载,雍正版《府志》中记载也与《汇纪》相同。直到清道光四年(1824)浙江抚署刊本、由浙江巡抚阮元编录的《两浙金石志》中首次出现《处州应星楼记》记载,并在跋语中,谓其碑记是在“应星楼亭内”,同时写到“旧制,桥楯外置水闸,设夫司启闭,以备水患,今久废”。虽然之前均未见重修记载,但它也说明这时即使有楼也只是个楼亭了。在清道光十四年(1834)处州府学司训李金澜《处州应星楼记》碑记的跋语中又写道,“碑在一小庙门外的嵌壁间,无所谓楼也”。民国十五年(1926)的《丽水县志》中,记载了“楼旧无存,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郡守赵亮熙就遗址重建,嗣被迭次水冲,又将就圯,今由邑绅孙寿芝,谭骐等请款重修”。根据史料记载,处州古城仅在光绪年间就发生过好几次较大的洪水。光绪十三年(1887)四月二十六日,大水高城数尺,退时应星楼下城墙倒塌十余丈。二十六年(1900)七月二十日和八月初十日,两次洪水又淹没处州城,城内外水高数丈。光绪二十七年(1901)知府赵亮熙在重修城墙和应星桥及应星闸内河出水口时,才在应星楼遗址上重建新楼。可惜由于又接连遭受了宣统三年(1911)大水、民国元年(1912)七月十八和八月初八的两次浩劫以及民国十二年(1923)大水的冲刷,应星楼在历经不到二十五年时间就又摇摇欲坠了。民国十三年到十四年间,由曾任处州军政分府民政部长的孙寿芝和丽水县自治委员的谭骐发起重修成应星楼,但这时的应星楼已经跟原来的大不一样了。由于当时的交通运输已逐渐由人力转为机械动力,全国各地正逐步地修建公路成为趋势,同时,南明渡埠码头也日渐繁忙,原应星楼所在的应星桥街也势必要逐渐加宽。这样,重建的应星楼就自然不能再在原址修建了。这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的“浙江丽水县城厢附近地形图”上可得到明确的印证。在该测绘地图上,应星桥街已经是一条可通汽车的街道,而应星楼则在该街道旁,并标注为“应星阁”(注:楼与阁的区别是,楼一般比较大,比较正规,而阁多为房或楼的附属设施,面积比较小)。该阁(或称楼)在1944年日军侵占丽水城时,被焚毁。

纵观各类史书,可以判断出,南宋时期修建的应星楼,至少在明成化年之前就已经荡然无存了,因为根据古志书记载规律,会将已经久废的桥梁津渡、寺观坊馆等列在古迹篇中书之,“则与凭吊之思”,以备将来查考修建。光绪二十七年(1901)在遗址上重建成应星楼,民国十三年到十四年间又重建了一次。1944年被日寇烧毁。

从史书中我们同时还发现,在清道光四年(1824)《两浙金石志》收录《处州应星楼记》之前,史书对应星楼碑记几乎没有任何记载,人们对应星楼知之甚少,这也就解释了地方历史文献资料少有记载应星楼的原因。所幸的是,清代以来,一些主政官员十分重视金石碑记的佐证补史作用,特别是阮元任浙江巡抚约十年时间,“搜访摹榻,颇穷幽远”,搜寻辖内各种摩崖金石碑记,刻勒成《两浙金石志》一书,并在仅收录二十八种处州摩崖金石碑记中收录了《处州应星楼记》,使应星楼逐渐被更多的人们所了解。清道光十四年(1834)处州府学司训李金澜在其编的《栝苍金石志》中又给予了收录,后来,《栝苍金石志》又于同治末年和光绪元年间重新刊刻。也许正是《栝苍金石志》流传的影响,在之后的府志县志中记载叶宗鲁撰、何澹书的《处州应星楼记》明显增多。它让后人了解了“处士名州之说”的来历,也让人们了解到当初修建及命名应星楼的真正用意,“凡璇玑之运动,分野之照临,得之一身,则为一身之应,得之一方,则为一方之应”。

据《栝苍金石志》记载,《处州应星楼记》碑高七尺五寸,广四尺八寸,篆额六字长四寸五分。那么,碑究竟有多大呢?如按清代营造尺每尺为32厘米计算,碑高达240厘米,宽153厘米,显然是不切实际的。笔者现根据国家图书馆收藏的该碑正文部分拓片尺寸,经与我市个人收藏的实物拓片比较,宽应为92厘米。由于该拓片缺拓碑额部分,现以宽92厘米的尺度推算得出碑高约为145厘米。《处州应星楼记》篆额六字,高约8.6厘米,正文正书,二十行,行三十五字,字径约2.8-3.5厘米不等。据考,国家图书馆收藏的该碑拓片是由陆和九收藏并题跋的。陆和九 ( 1883—1958),本名开钧,以字行,别署墨盫。湖北沔阳人(今湖北仙桃人)。青年时就学武昌讲武学堂,毕业于清吏部学治馆。能文而兼工书画,历任湖北襄阳第三师范国文教员、武昌大学汉文科长;中岁迁居北京,任中国大学国学系讲师等教职,讲授金石学、古器物学、文字学及书法、篆刻等课程,博学勤求,收藏碑刻砖瓦拓本甚富。有《汉武氏石室画像题字补考》二卷、附录二卷、《中国金石学》正续编两种等著作行于世。晚年被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处州应星楼记》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珍贵的史证资料。一是在历史方志职官表中,崔愈郡守处州的时间为熙宁间(1068-1077),但碑记为嘉祐间(1056-1063),经考证,崔愈字士先,鄢陵人,天圣间(1023-1031)以明经登第(河南通志:天聖賜第駕部郎中),官至朝奉郎、尚书驾部郎中、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政绩著闻,范仲淹杜衍交荐之议迁监司,而崔愈却力请治郡,在嘉祐间郡守处州。二是光绪之前府志的郡守或知府职官表中并没有王庭芝这个人,但在光绪三年版府志中为绍兴年间郡守,而碑记却为开禧年间郡守寺丞,可是绍兴丁卯年(1147)与开禧丁卯年(1207)整整相差六十年,所以,应该是府志记载有误,也许是将李金澜跋语中的“绍兴人”当成“绍兴年间人”了。还有郡守寺丞与郡守概念并不相同,郡守是一州之主政官员,而“寺丞”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官署中的佐吏”。关于王庭芝这个人,虽然在叶宗鲁的《处州应星楼记》中历叙了“王公政绩”,并谓之“公昔为成均名士”。但跋语中却称“稽之故籍,寂无闻焉”。在丽水三岩寺白云洞上的崖壁上有一处摩崖提供了一些王庭芝的信息,它记载了王庭芝祷雨获应后率僚佐到三岩寺观瀑泉时留的题记,称王庭芝为柯山人(绍兴),字文瑞,开禧丁卯(三年)三月丁亥郡守,而在开禧三年孟秋既望(七月十六日)的《处州应星楼记》中,却称其为郡守寺丞,所以这一点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现在,消逝已久的应星楼又将以她独有的身姿展示给人们,她既承载着历史,又承载着现代人对未来美好的愿望和企盼。在新建成的应星楼景区,除应星楼主景之外,还另建有邀月堂、应星堂、怡翠亭和听涛轩等建筑,形成了一个颇具特色的仿古建筑群,它们以若干高低错落的楼阁亭台和九曲桥,拥簇着高耸的应星楼,使整体的形象更富于变化而绚烂,呈现出细致柔丽的南宋建筑风格与风貌。南明湖畔应星楼等景区的建成和开放必将为丽水山城增添无限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