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苍路和灯塔街交叉口东南角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20年5月21日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从2020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止,共30天),期间收到有李琴霞等人签字的书面材料5份,涉及意见20条。
从反馈意见情况来看,被征收人意见主要为对具体的补偿和安置有不同的要求。根据丽水市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会议纪要、丽水市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联席会议纪要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括苍路和灯塔街交叉口东南角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一)95%以上的产权人要求原址安置。其中林君等户要求如不能原地安置的情况下在灯塔公寓安置;
(二)商业用途产权人认为该地块是经商的黄金地段租金高,要求参照中山街沿线项目的评估标准予以评估,其中胡建芬、顾超凯等户提出店面房按照12万/平方米价格评估补偿。
(三)商业用途产权人要求一层阁楼给予认定面积并评估补偿。
(四)322幢两户要求以别墅价格评估补偿,另将公开拍卖获取的公共用地和绿化用地的土地面积给予补偿;一楼车库按商业用房标准补偿,附属的四个车位应当给予拆迁补偿。
(五)括苍新村1幢3单元605和606两户楼顶平改坡要求评估补偿;
(六)贾继某户在括苍新村1幢一楼的杂物间要求认定评估补偿;
(七)括苍新村1幢2单元住宅504室和商业用途332号两户去年10月份重新装修耗费大要评估补偿高于510元每平方;
(八)彪将军3楼搭建部分要测量评估,另外有一车位要补偿;
(九)所有住宅的产权人要求柴间给予认定补偿;
(十)括苍路334号商业用途去年以每平方8万元左右购买来,要求今年拆迁时有所体现合理补偿;
(十一)产权人与承租户的矛盾纠纷要组织调解,搬迁费停业停产费装修费要求直接支付给承租户(承租户提出);
(十二)承租户已支付的转让费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偿;
(十三)新中心宾馆承租人吴传松和水果店承租人兰和祥两人都是残疾人要予以关照。
(十四)括苍新村1幢各户老人较多,要求给予过渡安置。
(十五)括苍新村1幢3单元李某,黄某等户按揭贷款刚开始,要求给予拆迁后重新公积金贷款买房。
(十六)括苍路326幢沿街店铺要求给予安置他们认为合适的店面现房。
(十七)括苍路322幢和商业用途的产权人要求明年春节后腾空拆除。
(十八)括苍路334号和328号商业用途的产权人提出政府要书面承诺给予原址安置,才会配合政府拆迁工作。
(十九)刘方贤等28住户提出征收部门应当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十)国有土地上房屋要求按集体土地房屋政策征收和补偿。
以上意见,有些不符合我市现行政策的规定;有些属于对政策不了解产生的歧义;因此不对所提意见进行修改。
二、修改意见情况
原方案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 该项目附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90%,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在线征集:http://www.liandu.gov.cn/art/2020/5/22/art_1229360429_59098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