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莲都区委党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在五楼会议室开展夜学活动,专题学习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对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校工作”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学习讨论。
本次学习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由常务副校长陆朝霞作中心发言,接着由副校长叶青春、黄庆结合分管工作作发言,并在此基础上,请各科室中层干部结合科室工作做交流发言。
常务副校长陆朝霞在发言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阐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的职责定位,明确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明确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质量立校等办学原则,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进一步指明了办学方向。
陆校长强调,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地贯彻落实,具体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自学等形式,学深学透《条例》的基本内容,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要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培训班次、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充分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作用,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干部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要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的作用,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三要贯彻“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要求,切实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对照《条例》,与联系党校工作实际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促进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完善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提升区委党校整体办学和研究水平,把区委党校的各项事业推上新台阶。
此次夜学学习效果良好,讨论气氛热烈,各位教职工对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建设高质量党校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