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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法律知识(二)
作者:
来源:
莲都
发布时间:
2020-07-30 01:45:59
1. 我国水污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以《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以及《水污染法制实施细则》、《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构成的体系,本省有《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 如何对待水污染事件?
应该向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有关技术资料,并在规定位置设置排污口。如果排放水污染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也要及时申报登记。
3. 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排污费?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声级以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依法必须申报的其他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排污费,书面通知排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