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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五水共治”
工 作 简 报
第17期
丽水市莲都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本 期 目 录
● 黄村乡圆满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 区司法局以开展社区矫正“三个专项”行动全力服务“五水共治”
● 区委统战部组织华侨代表调研“五水共治”工作
● 丽阳坑沿河区块雨污分流改造方案通过会审
● 简讯四则
● 附: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一览表
黄村乡圆满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整治是莲都区2014年“五水共治”工作的重点之一。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黄村乡积极行动,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多种思路多做工作,确保全乡畜禽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首先黄村乡组织人员对需要关停的10家养殖场进行前期畜禽存栏情况、养殖场实地面积、污染治理状态等情况摸底调查;然后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做关停拆除养殖户工作,了解养殖户诉求,并强调养殖场关停拆除的必要性;再先后召开座谈会进行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充分考虑到养殖户心情,确保养殖户利益;最后做通了一户离水源相对较远属于治理范围的养猪户关停拆除工作。同时对治理养殖户提出污染整治需要的设施、方案和要求,为完成污染整治任务做了主动和谐到位的工作。
截止7月25日,黄村乡涉及关停整治养殖场10户,其中需关停3户,现已腾空关停拆除完成4户,完成率133%,共拆除面积约1800m2、减少生猪存栏118头、禽类2500只;需治理6户,已完成6户,完成率100%,黄村乡已圆满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下一步将积极有序地做好验收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整、材料齐全,切实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区农业局 杜景芬)
区司法局以开展社区矫正“三个专项”行动
全力服务“五水共治”
为推进“五水共治”工作,莲都区司法局立足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即专题集中教育、专人重点走访和专项公益劳动,提升教育矫正成效,化解不稳定情况,助力治水行动。
一、专题集中教育。以司法局为单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以“五水共治”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讲解全区“五水共治”活动的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提高对“五水共治”工作“是什么”和“为什么”的思想认识。同时,进行《环保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涉及“五水共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提升其社会责任意识,促使形成参与“五水共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观念。活动开展以来,已完成社区矫正人员“五水共治”专题集中教育14场,涉及矫正人员达590人次。
二、专人重点走访。全面梳理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情况,通过前期及时、全面地排摸 “五水共治”工作中涉及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的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从事养殖业、绿化工程等社区矫正人员及归正人员,有选择地进行入户走访,重点宣传涉及“五水共治”的政策法规。同时,定期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的分析研判,务实有效地落实监管安全措施,依法做好稳控工作。截止目前,发现2名重点整治户因养殖场面临拆迁存在不愿配合现象,其中1名甚至扬言对拆迁工作要“以死抗争”。该局得知消息后,当即开展工作,通过多次走访和谈话,做其思想工作,并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逐一消除不稳定隐患,杜绝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参与有碍“五水共治”工作的极端个人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专项公益劳动。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公益活动安排表,组织参与治水热潮,开展了“‘3.12’植树清污”、“五水共治、保护母亲河”、“河道清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公益劳动,对好溪、严溪等河道内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等障碍物、污染物进行清理,加强对其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的重视。以此增进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增强“治水”主人翁意识,在健康、阳光的劳动中体现价值,转化社会负面因素为正面能量,为“美丽莲都”建设贡献力量。自开展活动以来,该局已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活动360人次,并取得良好效果。 (区司法局)
区委统战部组织华侨代表调研“五水共治”工作
8月初,区委统战部组织区侨联十多位华侨代表围绕“五水共治”主题,到老竹镇区及陶村相关河道沿岸,考察河道防洪设施修缮与否对抵制农村山洪灾害的不同效果。华侨代表走访了遭遇突发洪水的侨资企业禾意牧业公司,陶村河道防洪设施及老竹镇区防洪设施,经过对这几个点位的观察、分析与比较,对“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6月26日至28日,莲都区内遭遇了新一轮的强降雨,各个乡镇(街道)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雨水灾害,其中老竹畲族镇受灾最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3000万元。带着对受灾人民的同情与关切,华侨代表首先走访了禾意牧业公司,了解其受灾情况,慰问企业创始人,倾听他的心声与诉求,鼓励他在政府的引导下重振士气,修缮灾后牧业基地,并创造更多的财富。随后,一行人又参观了陶村及老竹镇区的防洪设施,了解到在这次暴雨灾害面前,维修改良的河道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避免了山洪暴雨对河道附近房屋良田的损毁。大家在对之表示赞许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五水共治”方略高度赞扬。
参观完毕,一行人又在老竹镇会议室进行了座谈讨论,了解河道设施修缮工程的进度与计划,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并表示将会用实际行动持续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为莲都建设献一份力。(区委统战部)
丽阳坑沿河区块雨污分流改造方案通过会审
近日,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丽阳坑沿河区块(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市发改委组织市建设局(丽阳坑河长办)、市水利局(好溪堰河长办)、市财政局及莲都区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评审。
市区丽阳坑沿河区块主要包括中心医院周边区块、莲城宾馆周边区块和三岩寺路东西区块。根据丽阳坑水系“河长制”工程治水要求,该区块的截污纳管项目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今年5月份,建设发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浙江城市空间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三个区块的住宅区源头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方案进行设计,并报市发改委审批。
会上,与会单位和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的建设能明显改善丽阳坑内河水质,是实施工程治水的有效手段。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实地走访调查,加强与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沟通,确保不漏项;要与周边建设项目做好对接,如教工路、丽阳街西段改造、丽阳坑(括苍路以西)截污纳管等,明确污水走向问题;要与城市排水规划相对应,尽量排至城市主管网,满足城市远景排水需求。(区建设分局 潘春霞)
简讯四则
莲都区做好“五水共治”关停户生猪销售工作。根据“五水共治”畜禽污染整治工作要求,莲都区距离水域100米以内共有327户养猪场需要腾空并关停,因今年以来生猪销售市场低迷,养殖户所饲养的生猪难以销售,到7月下旬,关停户尚有23000多头生猪没有及时销售,如不及时销售,将给养殖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全区“五水共治”工作的顺利开展。7月25日,丽水碧湖建友屠宰场倡议该区生猪经营户、屠宰户和生猪产品经营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收购并销售莲都区范围内的生猪及其产品,共同解决肉猪滞销问题。莲都区畜牧兽医局因势利导,多次召开座谈会,对如何做好生猪销售工作进行探讨和协调,为养殖户、生猪经营户、屠宰户和生猪产品经营户提供服务,全区动物检疫人员加班加点对出栏生猪进行检疫,及时消除销售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生猪经营户在屠宰本地猪的基础上,还积极把莲都区生猪销售到青田、温州等地, 7月3日至31日,全区共销售存栏生猪18000多头,为该区“五水共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农业局 李立祥)
岩泉街道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为有效推动“五水共治”工作,切实加强岩泉街道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岩泉街道开展了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拆除及治理工作,促进岩泉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根据前期的摸排调查,岩泉街道需关停的养殖场共53户,其中:猪场33户(3737头)、禽场13户(共43192只)、鸽场7户(57802只)。为做好关停工作,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养殖户做政策解释工作,动员养猪户在规定时间内做到主动关停整治。经过工作人员坚持不懈地努力,截止至7月底大部分的养殖场已关停并验收。需拆除的养殖场也正在拆除中。为减少农民的损失,该区除了积极帮助养猪户们联系相关生猪收购商,还对养殖户发放了相对应的资金奖励及补贴。这也更好地推动了“五水共治”工作的进展。(岩泉街道孙佳)
联城街道紧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助推“五水共治”工作进程。2014年,联城街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任务,涉及养殖场75家,其中关停34家,整治41家。此次养殖场污染整治的工作量之重仅次于碧湖镇,位居全区第二。近2个月来,联城街道以及行政执法、国土、区农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冒着酷暑加班加点,齐心协力紧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助推了“五水共治”工作的进程。除个别畜禽养殖场因为猪仔一时难以全部出售,暂时允许过渡几天外,其他养殖场的养殖棚现已全部拆除。截止7月31日,畜禽养殖场已关停30家,售出生猪8021头,蛋鸭75660只,鸽子1230羽,羊90头,拆除栏舍面积达40750.39平方米。需整治的41家也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等待相关部门验收。(能源办 朱丽霞)
携手“五水共治”,宣传防汛减灾。为增强广大农村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五水共治”和美丽莲都建设工作,7月30日,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区水利局联合在大港头举办“五水共治建设美丽家园、安全生产推民生水利、防汛减灾促平安莲都”有奖知识答题活动。本次活动得到大港头镇政府大力支持,委派大港头镇文化中心站全力做好宣传工作。活动现场,发放“五水共治”宣传单、法制知识宣传手册、倡议书,村民还积极填写公众防汛防台抗旱意识与能力调查表,有奖知识答题活动更是吸引广大农民群众踊跃抢答,现场气氛非常活跃。通过此次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对“五水共治”工作、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知识的了解,更有利于农民群众真正形成节水、治水理念,领会“五水共治”工作的必要性。(区文广新体局)
附: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一览表
各单位执行每月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每月向区治水办报送工作信息至少两篇、信息保质保量。信息报送实行加减分制,未如期完成每月两篇信息上报任务的,按比例扣相应分值;全年报送信息数量超过基数10%的,加0.1分,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2分;信息完成质量好、年度录用篇数多的按录用篇数取前三名分别予以0.3分、0.2分、0.1分加分。
表一:各乡镇(街道)信息上报情况统计表(截止至7月底):
乡镇(街道) |
信息上报数量(篇) |
信息录用数量(篇) |
大港头镇 |
14 |
12 |
白云街道 |
14 |
5 |
岩泉街道 |
19 |
7 |
万象街道 |
5 |
5 |
联城街道 |
6 |
3 |
紫金街道 |
2 |
\ |
太平乡 |
22 |
5 |
峰源乡 |
8 |
2 |
黄村乡 |
6 |
2 |
丽新乡 |
22 |
1 |
仙渡乡 |
7 |
1 |
碧湖镇 |
25 |
7 |
老竹镇 |
11 |
6 |
雅溪镇 |
1 |
\ |
表二:各部门信息上报情况统计表(截止至7月底):
部门 |
信息上报数量(篇) |
信息录用数量(篇) |
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3 |
2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10 |
2 |
区人力社保局 |
5 |
1 |
区风景旅游局 |
1 |
1 |
区经济商务局 |
11 |
5 |
区公路管理局 |
1 |
\ |
区文广新体局 |
18 |
4 |
城管处州分局 |
11 |
4 |
城管莲都分局 |
18 |
2 |
区建设分局 |
11 |
10 |
区委统战部 |
12 |
4 |
区公安分局 |
9 |
3 |
区工商分局 |
10 |
1 |
区环保分局 |
15 |
11 |
区统计局 |
7 |
2 |
区教育局 |
17 |
4 |
区水利局 |
21 |
9 |
区司法局 |
13 |
3 |
区农业局 |
16 |
9 |
区科技局 |
6 |
1 |
区审计局 |
8 |
1 |
区交通局 |
2 |
1 |
区宣传部 |
5 |
1 |
区计生局 |
4 |
1 |
区检察院 |
2 |
1 |
区安监局 |
8 |
3 |
区财政局 |
3 |
1 |
区供销社 |
9 |
1 |
区林业局 |
6 |
\ |
区民政局 |
7 |
\ |
续表:
区征收办 |
1 |
\ |
区质监局 |
5 |
1 |
区征迁办 |
1 |
\ |
区卫生局 |
15 |
1 |
区纪委 |
1 |
\ |
区妇联 |
11 |
3 |
区委办 |
1 |
1 |
区法院 |
4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