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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五水共治”
工 作 简 报
第 3 期
丽水市莲都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本 期 目 录
一、区法院:编制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助力“五水共治”工作
二、区水利局:做好工程建设,助推“五水共治”
三、区司法局:集“三员”力量助推“五水共治”
四、区安监局:深入开展“五水共治”,打响垃圾“消灭战"
五、区质监分局:“四步法” 着力服务“五水共治”
丽水市莲都区法院编制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助力“五水共治”工作
为营造良好的“五水共治”舆论基础,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制作了《“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现已编印1000份,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用于宣传“五水共治”相关法律知识。
该手册主要包括“五水共治”内涵和工作目标、司法保障意见、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内容。“司法保障意见”部分,介绍了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制定出台的11条司法保障意见。“法律知识问答”部分,以50个“一问一答”的形式介绍“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如那些污染物不得向水体排放、排放污水应办理什么手续、受到水污染侵害的受害人如何维权等等;“以案说法”部分,则以5个典型案例阐述了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中,直排含重金属废水、塑料生产废水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法规的可读性。该手册将面向乡镇(街道)村、企业发放,同时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将充分发挥“治水”指导员作用,定期开展“法官进村入户”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治水”理念,并利用法院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和宣传栏等“自有”宣传阵地,不断扩大宣传范围。
区法院编撰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助推“五水共治”这一做法得到了王小荣区长的高度赞扬和批示,希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学习区法院这一好的做法,善于挖掘和提炼“五水共治”这一场攻坚战中涌现出的亮点和闪光点,不断提升“五水共治”宣传力度,以更好、更优、更给力的实际行动推动“五水共治”工作。
本报综合
做好工程建设,助推“五水共治”
丽水市莲都区宣平溪周坦至瑶畈段治理工程为宣平溪河道治理一期工程的延伸段。该项目位于莲都区老竹镇及联城镇,距丽水市区约25公里,主要涉及的村有老竹镇的周坦、西岸、前道后村,联城镇的徐坑口、黄村、湾潭、瑶畈村。
工程于2013年12月份开工建设,现工程已完成投资1790万,已累计治理河长4.22公里,堤防加固1.97公里,新建堤防2.21公里。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投资80万元。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治理宣平溪支流老竹溪河道5.1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长度5.6km,工程按10年一遇标准设计。工程建成后可保护7个村的3500多人的生命安全,保护农田面积2000多亩,工程概算总投资2370万元。
莲都区水利局 程超
区司法局集“三员”力量助推“五水共治”
莲都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集“三员”力量,着力助推“五水共治”,为建设“美丽莲都”贡献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治水”指导员作用。全区“五水共治”工作秉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全面实施“河长制”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的 “一名区级领导干部带一名部门一把手,加一名区管后备干部”、“一名区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带一名年轻干部、一名住村干部(或一名园区联络员)”的“1+X”模式,我区选派局长梁永光、副局长陈一娟分别为黄村乡“鱼坑”河道和下后弄村河段的治水指导员,积极投身“治水”第一线,到治水节点担任驻点工作人员,通过建立实地巡查、信息交流、共同治理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发挥“治水”指导员作用,发挥联系单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河道“五水共治”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开展以“五水共治”为主题的专项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和干扰“五水共治”行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同时组织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运用“大调解”的有利模式,构建“五水共治”相关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第三方身份优势,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着力为“五水共治”筑起一道稳固的安全防线。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的力量,由矫正科牵头,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所在辖区,合理制定公益活动安排表,使矫正人员也参与到当前“五水共治”热潮中。通过“五水共治”公益劳动,一方面可以让社区矫正人员充分认识我省开展“五水共治”行动的深远意义,社区矫正人员对“五水共治”的支持和宣传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治水行动的开展;另一方面可以让社区矫正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他们悔过改造,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更好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为“美丽莲都”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区安监局深入开展“五水共治”,打响垃圾“消灭战”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有关要求,4月10日下午,区安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前往太平乡木后溪联系点开展清理河道工作。
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人手一把钳子和一只大垃圾袋,分别从木后溪上下游出发,每位干部职工都踊跃下到溪中,对溪中的塑料袋、破旧衣服等自然难以分解的垃圾进行清理,此次活动共清理河道500余米,清理垃圾200余斤,同时,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对沿线村民进行了爱护生态、保护环境的宣传,得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区安监局在做好责任河治理的同时,结合本局职能,将治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融入执法检查过程中,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同时,宣传贯彻好五水共治有关要求,重点推动企业治水工作的落实,为“美丽莲都”建设作出新贡献。
莲都区安监局
莲都区质监分局“四步法” 着力服务“五水共治”
今年以来,莲都区质监分局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质监职能作用着力服务“五水共治”。摸情况、明责任、重落实、强宣传,以实际行动改善责任河段水环境,深入推进“五水共治”。
一是主动深入,摸清河段情况。根据安排,区质监分局作为联系部门对接丽阳坑水系和太平乡学坑溪。为详细掌握河段具体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走访,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沿岸生产企业和加工作坊分布情况。同时,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干部共同协商、解决沿岸生产生活垃圾较多、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
二是积极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区“五水共治”部署会后,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调整治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参与治水工作的领导、后备干部及年轻干部,实现1+X的治水工作模式。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讨论和捐款,为“五水共治”献策献力。
三是真抓实干,落实治水任务。根据治水工作任务书要求,全力规范沿岸各类小作坊的排水、排污、乱倒垃圾等行为。4月10日,出动执法人员对白云街道城西村一处无证小作坊进行了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15日内搬离。结对帮扶,对接丽水欧意阀门有限公司和丽水超特阀门有限公司的治水工作,了解企业污水处理情况。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活动氛围。4月1日,联合万象街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千名群众参与治水签名活动”和“万民市民普及治水知识活动”,引导沿岸群众争做治水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为全面推进“五水共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河道垃圾清理行动,为群众做出行动表率,带动群众参与到治水工作中。
区质监分局 季文伟
图1:质监执法人员查处沿岸无证生产小作坊
图2: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河道沿线垃圾清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