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区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介绍 >内设科室
首页
区政府督查室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0-12370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22 15:01:22

文号:

机构全称 区政府督查室 机构负责人 翁菀翎
机构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51号莲都区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0578-22719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详见具体公告)
机构职能

    督促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督查任务协调落实。负责开展区政府系统绩效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承担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