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0-27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
(2020年4月27日在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莲都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莲都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莲都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莲都作为”落实“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严格落实《预算法》,聚焦高质量绿色发展,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扎实推进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等各项工作。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9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9.2%。其中:税收收入13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0.0%;非税收入41781万元,完成预算的95.4%,增长6.9%(见表一)。 2019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9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19.5%,其中:当年省专项支出2761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8296万元。剔除省专项和上年结转后支出478813万元,同比增长26.5%(见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的执行数为45459万元。 按照现行分税制和市区财政新体制测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省市财政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以及调入资金,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19年省与市、市与区之间的财力结算有一个过程,最后的平衡结果待全省决算汇审后,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收支具体执行情况 (1)税收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71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4.3%;企业所得税18839万元,完成预算的127.7%,增长38.2%;个人所得税7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增长7.4%;城建税5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增长10.4%;契税14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增长2.3%。 (2)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教育支出728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0%,增长17.3%;科学技术支出103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0%,增长2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2%,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4%,增长17.2%;卫生健康支出655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8.4%;城乡社区支出73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2%,增长62.1%;农林水支出608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1.3%,增长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279万元,完成预算的80.8%,下降33.3%,加上转移性收入3298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75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00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4236万元),收入合计106268万元,下降19.7% (见表五)。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775万元,完成预算的73.1%,下降36.9%,加上转移性支出42493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467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5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88万元),支出合计106268万元,下降19.7% (见表六)。收支相抵,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7%,其中:利润收入69万元,产权转让收入3074万元。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7%,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43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20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见表九、表十)。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0.9%,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330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9.1%,当年收支结余456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0866万元 (见表十三、表十四)。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1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9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1700万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057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9404万元,占80.3%;专项债务余额61174万元,占19.7%,均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比2018年净增加4942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00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偿还到期债券22571万元,新增再融资债券22000万元。 (六)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坚持增收入控支出,着力增强财政平衡能力 一是全力以赴聚财力。围绕年初预算收入目标,积极组织收入,合力争取省市财力补助。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9亿元,圆满完成预算目标,迈上17亿元新台阶。二是齐心协力节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政府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2019年一般性支出实现5%以上压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决算上报数为1475万元,下降5.4%。三是千方百计盘资源。加大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和统筹使用力度,全年共盘活各项结余资金2.94亿元,不断增加平衡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清理整合国有资产,累计处置盘活存量闲置资产450处,有效发挥国有资产作用。 2.坚持稳企业强动能,着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主抓手,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服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减负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全年减免各类税费约3.8亿元。积极深入开展“三服务”工作,走访企业100多家,解读财政政策,解决企业困难。二是助力经济发展高质量。及时做好政策兑现, 全年兑现各类企业奖补2.21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精准扶持优秀企业做大做精做强;制定落实地方综合贡献奖励和自用办公用房支持等政策,促进我区总部经济发展;大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以“亩均效益”相关指标为评定标准,通过扶持资金、政策等要素的差异化配置,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优化我区收入结构,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丽水市生态产业基金3000万元注资区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力更快发展。 3.坚持保重点优环境,财政保障更加有效 认真做好项目谋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争取到省财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亿元。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支持重点建设,安排 7000万元用于碧湖镇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安排 11500万元用于桃碧线提升工程建设,安排 5060万元用于“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安排 5000万元用于碧湖平原绿道网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民新社区安置小区、土地整治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安排资金6.09亿元,支持农林水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落实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安排村干部报酬资金3233万元;投入4500万元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安排专项资金1800万元,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争取到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资金4000万元,助推“丽水山耕”项目;争取到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省级扶持资金2000万元,助推岱后村红色研学基地、括苍古道修复与开发等6个项目建设;强化扶贫资金保障,扶贫攻坚不放松,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407万元。 4.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不断促进民生事业发展 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19年全区民生支出4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切实保障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支出7.28亿元,增长17.3%,助力我区成功创建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切实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力推进“空调进教室”,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优质的硬件保障,已完成投入3622万元、44所学校1904台空调的安装;投入29704万元建设长岗背小学新建等工程;投入150万元为2254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天再增加一杯牛奶、一个鸡蛋;重视教师培训,安排师训经费284万元,用于全区中小学在职专任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教师保障力度,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不断提高教师待遇。二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卫生健康支出6.56亿元,增长8.4%,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出台新的《莲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切实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420元提高到1500元(其中:财政补贴1100元,个人缴纳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55元提高到60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亿元,增长17.2%,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拨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6333万元、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生活补助资金368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283万元、残疾人补助资金4218万元;安排城乡照料中心示范点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经费170万元,助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安排资金624万元,保障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四是支持文化建设。全年投入资金1.01亿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基层宣传文化、基本公共文化、文物保护等,着力提高文化软实力。 5.坚持改革创新发展,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稳妥有序完成机构改革。根据改革方案,下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财务管理相关事项和部门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做好有效衔接,确保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和机构正常有序运转。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巩固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定《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评审操作规程(试行)》,正式上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优化评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全年累计办理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决)算等事项627件,累计涉及造价19.86亿元。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上线24小时公共支付,落实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印发《莲都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实现预算单位国库实拨、集中支付清算等业务电子化操作。着力健全政采云平台建设,助推本地供应商加入莲都区政采云平台“全省一张网”。三是积极促进平台公司转型。整合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预算资金,通过财政安排、依法注入、存量盘活等方式,支持平台公司改革创新,做实资本做优资产,增强平台公司的资信和融资能力。四是全力集中财力办大事。系统谋划、充分规划,编制形成《丽水市莲都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方案(2019-2022年)》,形成纵贯全区的政策合力、资金合力和工作合力,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6.坚持建制度强监管,提升财政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收支形势分析研判,确保财政收支在合理区间平稳健康运行;建立 “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二是着力绩效管理。制定莲都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预算监督逐步向“互联网+全周期监督”转变。三是强化债务管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压实责任,统筹各渠道财政资金,确保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化解隐性债务1.36亿元;下发《关于印发丽水市莲都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融资平台公司等实施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穿透性审查,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四是强化乡财管理。新增4个乡镇(街道)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实现所有乡镇(街道)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持续推进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61个项目纳入平台管理,实行“一卡通”涉农补贴发放,全年累计发放农户57.98万人次、金额2.4亿元。 在肯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预算平衡压力很大,收入结构问题突显,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还不够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系列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财政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经济形势 2020 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既是决胜年,又是攻坚年。当前,我区经济运行呈总体平稳、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但预计2020年发展环境比2019 年更为复杂严峻,在市区新财政体制下,我区财政运行面临着较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从收入上看,我区经济基础薄弱,总量偏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不优、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不稳固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将进一步实施,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后期支持复工复产等政策的落实,减收效应持续释放,预计2020年财政收入增长将继续放缓。从支出上看,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变,收入增长跟不上刚性支出需求的增长,特别是高质量绿色发展和民生福祉等刚性支出日益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这些都对财政支出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将有限财政资金用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刀刃上,强化绩效,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遵循“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思路,以财政新作为推动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财为政服务”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按照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及上述指导思想,参考2020年市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以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根据莲都区收入结构实际,2020年莲都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85900万元,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144300万元,增长10%,占77.6%;非税收入41600万元,下降0.4%,占22.4%(见表三)。税收收入主要项目情况如下:增值税81000万元,增长13.9%;企业所得税19000万元,增长0.9%;个人所得税8900万元,增长21.7%;城建税6100万元,增长18.6%;契税15800万元,增长5.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859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0116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返还收入9593万元,省市财政结算补助收入109121万元,省一般性转移支付49547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3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4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0万元,调入资金15918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000万元),预计上解支出34460万元,减去市区新体制企业扶持政策兑现约10000万元,收入合计542600万元。 2.支出预算。拟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3800万元,增长19.6%,比上年调整预算执行数515996万元,增长5.2%(见表四),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19年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1%,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为:教育支出75037万元,增长3.0%;科学技术支出10886万元,增长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07万元,增长8.7%;卫生健康支出73481万元,增长12.1%;城乡社区支出52593万元,下降28.1%;农林水支出61323万元,增长0.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7177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52874万元、耕地占补指标收入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73279万元,增长134.4%,加上转移性收入213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847万元,上年结余288万元),收入合计173907万元(见表七)。 2.支出预算。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83434万元,其中: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2784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5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97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5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3775万元,增长30.8%,加上转移性支出90473万元,其中:安排调出资金6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000万元,支出合计173907万元(见表八)。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16万元,使用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收入合计116万元(见表十一)。 2.支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拟安排35万元,调出资金81万元,支出合计116万元(见表十二)。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莲都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三项。 1.收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87818万元,增长3.4%(见表十五)。 2.支出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89644万元,增长11.6%(见表十六)。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8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结余359万元,城乡养老基金结余945万元,城乡医疗基金结余-31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039万元。 (七)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控制,已提前下达2020年莲都区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5亿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需偿还到期债券12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50万元,已申请债券再融资1000万元。新增债券待省财政厅正式下达后,如有变动,依法编制调整预算(草案)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利息支出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更加精准把握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把依法理财、深化改革、提高效能贯穿始终,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着力抓好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和具体政策变化对财政收支的影响,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精准分析研判。持续高度关注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收入组织工作;抓好重点财源培育建设,努力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着力改善收入结构不合理状况;强化收入征管和分析,挖掘现有财源,加快土地出让。研究制定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动力。加强 “三保”监控管理,从源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全力做好全年收支平衡工作。 (二)着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2020年对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等非民生、非重点支出一律“从严从紧、能减尽减、能压尽压”,确保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不低于1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不低于5%;大幅压减办展办会经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庆典,腾出更多资金用于落实惠民惠企政策;继续坚持把全区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深入实施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夯实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基础,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地生效,探索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 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服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不断提高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及时兑现区级各项扶持企业资金,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竞争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助力营造更加健康紧密融洽的银企关系,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全区经济发展动力。着力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和解除后的企业复工复产。 (四)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确保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支出进度考核通报机制,加强支出执行进度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及连续结转两年的省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建设“阳光财政”。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严格落实还款责任,积极防范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发展主线”两线管理意识,坚决防范财政领域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水平 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持续推动电子化改革实拨业务上线,深入推进电子化改革。持续扩大授权支付资金面,推动预算单位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做好政采云平台推广工作,扩大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项目数量。持续加强投资评审工作,完善评审指标标准化框架体系,推动评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及时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业务流程。深化“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在巩固上一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以更精准更务实更创新的改革举措,推进更具成效的上门服务。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以过硬的作风、过硬的业绩,圆满完成“加快发展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