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 经区政协十五届十四次常委会议授权,区政协十五届三十四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6日至 29日在莲都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20年4月 26日(星期日)09:00至11:30,在莲都会议中心门厅报到。 二、报到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向所在的委员小组报到。委员分组名单参见莲都会议中心门厅张挂的《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委员分组名单》。 2.报到时,请将撰写的提案交大会提案征集处,并将提案电子文稿交工作人员移存,或发送至邮箱2018115569@qq.com;提案封面和参考目录在莲都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3.4 月 26日上午9:00召开第一次常委(扩大)会议,请区政协党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各讨论组临时党支部书记、组长、副组长,大会秘书处各组组长、联络员务必准时到会(区政协办公室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将参会名单提前告知参会人员)。 4.需要安排会议食宿的委员务必于 4 月 22日前向区政协办公室反馈(电话0578-2271836)。丽水市城区的委员不安排食宿。 5.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全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按程序办理:一是会前请假,应于4月 22日前向大会秘书处(传真2132027)提交书面请假单,经区政协委员工委主任(电话13575376068,666068)审核,报大会秘书长审批;二是会议期间请假,经区政协委员工委主任审核,报大会秘书长审批。请委员所在单位予以支持和提醒。 6.每次大会,请着正装,提倡少数民族委员穿民族服装。 7.遵守疫情防控制度,主动申报健康状况,按要求落实“一码一测一口罩”等规定。从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回的,按区防疫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检测申报工作。
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4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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