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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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29 08:45:2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6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丽水市莲都区开展了巡视。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丽水市莲都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莲都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整改方向。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是政治体检报告,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整改。区委于7月27日、8月3日、8月13日,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此基础上,8月28日,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区委常委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问题,认领责任,明确举措,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整实改,切实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整改责任细实化、整改时间节点化、整改成效最大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点出的问题不是“选择题”,都是“必答题”,必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巡视反馈会后,区委迅速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班工作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把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项内容,梳理、细化为49个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194条整改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了《整改方案》。同时,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同步研究、同步整改、同步落实,力求精准聚焦、标本兼治。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整改落实。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区委建立了牵头负责制,要求17名责任领导分别召开问题交办会,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计划”的要求,逐一制定详细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把压力传导压实到64个责任单位。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始终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同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整改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建立一项制度、规范一类事务,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38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对巡视移交的74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20人(警告1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2人(撤职1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17人(责令辞职1人,其他16人);诫勉3人,教育提醒88人;新制定制度13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清退款项1282.93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10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尤为如此’和‘丽水之赞’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思想深处增强生态自觉、自信和自强。通过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和102字“丽水之赞”指示精神,汇聚加快绿色发展的共识和力量。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召开区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进一步坚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历史使命。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大港头镇、丽新乡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努力实现GDP和GEP“两个较快增长”。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深入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产业发展,科学安排目标定位、主导产业、资源环境约束、项目准入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3+2+1”农业农村产业布局,即发展壮大“茶叶、蔬菜、精品水果”三大主导产业、“莲鸭共生、畜牧业”两大特色产业和“莲都超市”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品牌化市场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召开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推进园区“二次创业”,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凤凰行动”计划,已培育规上工业企业70家,有3家区本级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以擦亮“莲都有艺思”旅游目的地品牌为抓手,召开旅游业发展大会,部署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创”工作,进一步提升“秀山丽水、画乡莲都”区域品牌形象。

  (三)致力以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会同市级部门推进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年底前将出台浙西南科创中心规划莲都区子规划,重点谋划丽水北城科创圈、碧湖新城科创轴“一圈一轴”建设。推进“科创飞地”建设,在上海普洛斯自贸壹号产业园设立了莲都–上海人才科创孵化基地。认真落实《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引导激励企业转型升级。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对区属42宗49家规上企业、73宗103家规下企业开展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对A、B、C、D类企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电力直接交易、工业用地供应等要素差别化政策,力争三年内区本级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四)更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排查和监管力度,完成灵山钢材市场、程翔矿业扬尘问题整治。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推进垃圾公类、森林抚育、绿化造林、平原绿化、“污水零直排区”“无废城市”建设等一揽子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市区空气环境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加快东环城河雨污直排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市区截污纳管工作,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19年,在26个加快发展县中,丽水城市污水处理率总量排名第4,增幅排名第16,综合得分由2018年的第23位提升至第13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时整治万洋小镇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认真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现防控闭环。聚力重点领域疫情防控,组建专业救治团队,足额配备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深化助企直通车、企业码、驻企服务员“一车一码一员”机制,开展“千人进万企”专项行动,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大力实施“争先创优”行动,持续加大扶企惠企力度,认真落实“五减”“两直”及降本减负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前三季度,市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9%,比上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三;区本级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增速全市第二。

  (二)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推进1933户非困难家庭C级危房治理改造工作,修订完善《莲都区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积极鼓励、引导、督促农户申请危房改造。深刻反思扶贫资金闲置问题,组织开展扶贫、消薄工作专项督查,全面清查梳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对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启动项目终止程序。深刻反思产业扶贫项目谋划不足问题,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建立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进度月通报制度,引导乡镇(街道)加强产业类扶贫项目谋划,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出台“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把异地搬迁做到农户心坎上。加快联城花街安置小区、碧湖魏村区块、碧湖文一楼等项目建设,妥善安置已异地搬迁但尚未安置的农户。扎实做好异地搬迁后半篇文章,清水湾、瓯碧园等安置小区的来料加工点实现安置户就业500余人。扎实开展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从8月份开始,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全年实施扶贫项目16个、补助资金865.23万元,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落到实处。

  (三)积极推进重大战略落地见效。聚焦大花园建设,谋划布局画乡小镇、古堰小镇、高溪工业小镇、郎奇科创小镇、石牛温泉小镇、灵康小镇、九龙湿地萤火虫小镇、东西岩高铁小镇等8个小镇建设,灵山未来社区成为全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中第一个整体落地的项目,莲都区被列入省大花园示范县创建对象。聚神莲都–义乌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借力义乌“一带一路”桥头堡优势,加快形成互惠互利、互补互助的发展格局,目前义乌飞楼–莲都大厦已完成土地摘牌,力争四年内完成建设,五年内完成飞楼招商,为山海协作产业园产业孵化、科技研发、人才集聚、对外商贸提供支撑。聚力义乌–莲都山海协作消薄产业园飞地建设,优化莲都区参与消薄飞地建设的体制机制,消薄飞地项目产生的效益将提留20%分红作为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资金,由村集体精准实施“菜单式”产业扶贫项目,帮助低收入农户持续就业、稳定增收。

  三、关于“区委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一市一区’的窗口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增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和定力。围绕莲都“有什么、缺什么、要什么、怎么干”,认真贯彻丽水市委主要领导“市区两级均要树立‘发展莲都’是为了‘服务市区’,‘发展莲都’也即是‘服务市区’的理念”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发展莲都、服务市区”工作定位。创新推行深化“三服务”、“区乡村三级联动办实事”、乡镇(街道)“住村联心、组团下访”、“一线巡查、现场办公”、区领导干部“一联十”等“五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浓厚加快发展的共识和氛围。拟于明年年初召开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区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切实做到执政理念、规划思路与上级要求、与莲都实际同步合拍。

  (二)努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坚定招大引强选优的定力,优化高溪区块入园项目考察评审机制,坚持每个招引项目实地考察、每个准入决策讨论研究,促进入驻企业质量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共入园审核3批次,准入24家企业,其中上年度产值达规上标准的企业有12家。坚持科技赋能,数字赋能,以传统制造业为重点,建立高溪区块“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强化入库企业的培育指导、动态调整、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推动企业向高端智造转型升级,实现“高、精、特、新”企业占比逐步提高。组建丽水长三角招商中心莲都招商部,发挥驻外商会、华侨、乡贤等资源优势,与杭州丽水数字大厦、浙江机器人集团、上海未来已来智造社等优质平台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吸引科创型企业、总部经济企业和上市公司进驻小镇发展。

  (三)全力补齐法治莲都建设的短板。强化征收纠纷矛盾调解,组建征收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将征收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前端”,今年以来已调处成功102件,涉及227户。及时对败诉的行政强拆案件进行分析,重新梳理下发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三张工作“流程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健全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预警、分析研判、报告和协调化解、通报晾晒机制,今年前三季度,全区新发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了“双下降”目标。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纠正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区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已发放《廉政提醒函》54份、《廉政抄告单》33份。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和要求,加强巡察全过程指导督导,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开通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搁置。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组建8个区委村(社)巡察组,对全区80个村(社)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实现了全区村(社)巡察全覆盖。

  (二)坚决纠正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盲区问题。责令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迅速整改增发用餐补助、普发夜餐补贴、随意聘用人员、违规宴请被征迁户、违规发放信息稿费等问题,相关违规款项均已清退到位。进一步明确临时机构由其主管部门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参与临时机构的“三重一大”会议,加强对其津补贴发放、人员聘用、公务接待等问题的日常监督,促进临时机构廉洁规范运行。规范区属国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设置,区国资、区建投、区旅投均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配齐纪委书记。拟出台《关于加强区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区属国企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三)坚决纠正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流于形式问题。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时对相关区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力戒形式主义,按要求报告履责情况。加强对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由区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坚决杜绝内容缺失、内容雷同等问题。加强同级政治监督,建立区领导政治生态建设档案,对区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政治画像,形成政治监督报告,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既要能力过硬,又要作风过硬。

  五、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刻反思并及时整改“为完成外资招商任务而虚假招商”问题。经查,2018年1月,我区已主动停止原外资招商中不合规的做法;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方式引进的3家公司,商务备案已于2019年7月29日前注销,工商登记已于2020年4月15日前注销。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区对2016年以来的外资招引项目进行自查,除上述3家公司外,全区面上未发现虚假招商行为。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教育提醒,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深刻反思并及时整改“违规制定古堰画乡税收返还政策”问题。省经济责任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区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从2019年二季度开始,已停止该项违规做法。今年10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关于促进古堰画乡特色小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莲政办发〔2016〕93号),并对违规制定税收返还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深刻反思并及时整改“信访积案化解存在重复计算”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9年化解的375件信访积案,有23件因既是国家级积案、又是省级或市级积案而被重复计算,数据已完成纠错。区信访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深刻反思统计口径错误问题。对核查发现原已化解又重新上访的信访积案,重新组织积案化解,逐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带头下访制度,发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推动群众诉求快速有效解决。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四级走访总量较近三年平均值同比下降26.8%。

  六、关于“专项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查处违规、重复领取津补贴问题。在全区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省委巡视指出的4家单位部分人员重复领取加班补贴问题及自查发现的3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相关款项清退到位。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守财经纪律、防控廉政风险。加大对津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向有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堵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的后门。

  (二)从严处理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问题。及时对存在违规投资入股私有小型水电站获利的6名莲都区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问题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等负面清单。加强对党员干部隐名入股的监管,要求党员干部主动申报、如实填写投资入股情况,一旦发现漏报、瞒报行为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七、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混乱、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区国资未确权房屋建筑物分类处置。对区国资公司账面上29处未确权房屋建筑物开展全面核查,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账实相符的原则推进分类处置:权属在低丘缓坡有限公司的10处房屋建筑物,区国资公司作销帐处理,资产仍由低丘缓坡有限公司持有并管理;权属在行政事业单位的18处房屋建筑物,产权仍归属原单位,区国资公司作销帐处理,使用权维持现状;无产权证的1处资产按程序进行认定处罚后,重新办理产权证登记。

  (二)加快破产改制企业建筑物被占用问题的处置。对长期被原破产改制职工无偿占用的原企业职工宿舍,基于维护破产下岗职工权益、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考虑,采用租赁方式解决问题。对长期被3名租户无偿占用的原企业房屋建筑物,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目前已正常收取租金。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协议出租的历史遗留资产,报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出租,切实管好国有资产。

  (三)加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对乡镇(街道)下属电站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分类处置,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处理某单位下属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对流失的国有资产进行追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开展国企对外担保情况专项检查,出台了《莲都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担保行为。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完善国企考核细则,全区国企市场化经营项目总投资额达2.38亿元。

  八、关于“班子建设存在短板,党建责任制落实有‘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补齐区委常委会班子建设短板。坚持和完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加强理论武装,摒弃书面传达学习形式,今年4月份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18次,切实解决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重留痕、轻实效”问题。着力提高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效率,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均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未经协调一致不上会讨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摒弃书面审议形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对2019年度多次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进行分类处置,200余名党员向所属基层党委作出说明并检讨,80余名党员集中整改学习或列为警示党员。推进组织生活精细化管理,督促流动至区外党员按时参加流入地组织生活并实时报备,强化偏远农村流动至城区的党员集中学习管理,探索实施年老体弱等“可不到会”党员认定机制。加强党员干部联系督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每人建立1个以上的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

  九、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格规范,违规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把关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考录、入编和调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月对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子女就业、调动等相关信息。部署开展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关系排查专项行动,建立了干部社会关系数据库。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的意见》,科学设置考录、选调条件,以岗择人、以事设岗,切实把好人员调动关口。

  (二)切实提高干部调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干部年龄老化、专业型干部配备不足、干部调配缺乏统筹考虑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和交流制度,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统筹谋划干部人事调整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将区管干部现岗位任职年限作为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切实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

  (三)认真抓好“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制定了超配、高配领导干部整改消化计划,现已消化整改11名超配、3名高配领导干部和区委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剩余2名高配领导干部将按上级要求完成整改。积极开展临时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对原有16家临时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类清理,其中撤销8个,合并1个,根据省市文件有明确要求及工作特殊需要保留7个。制定出台《莲都区进一步规范临时性机构设置及人员抽调意见》,从严审核把关临时性机构设置及人员抽调。

  十、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整改“党员村干部在任不在岗、党员脱管失管比较突出”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相关单位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出台了《关于办理党员停止党籍审批手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长期出国和失联党员的党籍管理,目前已有10人启动停止党籍手续。严格把好新一届村(社)班子人选关,调整一批因消薄工作不力、党员发展不到位、村庄发展无变化的村(社)党组织书记人选。拟出台乡镇(街道)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一岗双责”、组织员管理、村干部管理等三大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的管理。

  (二)认真整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今年以来共立案审查农村党员干部4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全面开展村(社)换届“清障护航”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修订完善《莲都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莲都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管规定》,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管,推行“阳光村务”监督平台,通过事前“阳光决策”、事中“阳光监管”、事后“阳光评价”三大子平台建设,打造全链条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十一、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够有力,举一反三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彻底整改“十三届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莲都区巡视时指出的‘少数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投资、借贷,债务纠纷较多’没有整改到位”问题。强化违规借贷警示教育,在清廉莲都微信公众号推送《揭开民间借贷中权钱交易的“隐身衣”》视频,在清廉公开课中宣讲违规借贷典型案例,印发3起违规借贷典型案例的通报,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的查处力度,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全面梳理领导干部参与经商办企、资金借贷等情况,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违规借贷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大排查,查实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2起,给予诫勉1人,立案1人。

  (二)彻底整改“十四届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丽水市巡视时指出的‘莲都区太平乡17个薄弱村有15个通过财政资金输血实现消薄’没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召开“消薄”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相关事项,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对41个经营性收入仅为5万元的村开展调查分析,统筹制定联建项目等消薄计划。加快推进2019–2020年“消薄”攻坚提升项目,年底前将完成118个省定薄弱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8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坚持一村一策,精准施策,对区位条件优、资源禀赋好的村,鼓励和扶持村级自建项目建设;对资源匮乏、交通不便的边远村,通过整合消薄、扶贫资金,纳入乡镇联建和区级联建项目,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拟制定出台新一轮“消薄”三年行动计划,健全“消薄”长效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总收入达到20万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的村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莲都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强调政治统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继续抓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查推进,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的作用,巩固和发展上下联动、合力攻坚、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从紧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整改韧劲,持之以恒地推进后续整改。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正在推进的中长期整改项目,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直到全部完成、验收合格。牢牢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前紧后松,如有发现虚假整改、应付整改或整改后又反弹回潮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相关领导,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完胜。三是强化严实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从严传导压力,从实精准发力,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以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四是强化成果转化,争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头雁。聚焦聚力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持“发展莲都、服务市区”工作定位、“自我加压、跳起来摘桃子”工作理念、“担当作为、务实苦干”工作主基调,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五大工作制度”大抓落实,担当在前、冲锋在前、奋斗在前,全面吹响加快发展的集结号,奏出担当实干的最强音,开创发展莲都的新局面,勇当全市“发展头雁、创新标兵、实干先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350530;邮政信箱: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32号;电子邮箱:lssldqwxcz11@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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