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
公开方式 | |||||||||||||||||||||||||||||||||||||||||||||||||||||||||||||||||||||||||||||||||||||||||||||||||||||||||||||||||||||||||||||||||||||||
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art/2020/11/30/art_1229430187_2157609.html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图解
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我区自2003年开始启动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城乡饮水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村“有水喝”已基本解决。但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同质饮水”要求,经调查梳理,全市仍有8.5万农村饮水人口需要达标提标,主要表现出供水保证率不足、水质达标率偏低等主要问题。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18年12月17日,全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袁家军省长强调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就是为了破解农村饮用水问题,让老百姓喝上安全、质量有保障的水,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2018年12月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吴晓东市长在会议上要求,全市上下要以“丽水之赞”为激励和指引,把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大花园核心区的基础性工程,坚持“系统”“扎实”的干事导向和工作原则,深入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根据上述背景,我局起草了《莲都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2018年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们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补短板重点工作来抓,成立水利局农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全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情况大调查,摸清城乡供水现状和薄弱环节,与各部门、各乡镇对接,形成《莲都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通过审查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各单位反馈的合理修改意见,我们都予以了采纳。 三、主要内容 (一)《行动计划》正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介绍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与省厅文件基本一致。其中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区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市水厂和乡镇水厂,其中乡镇水厂含联村水厂,下同)覆盖人口比例目标为达到66%,超过丽水市水平48%,与全省水平85%有所区别。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精准施策。摸清“家底”,科学编制县域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规划和行动计划,精准实施。目前该任务已经完成。 第二,强化水源保障,增强供水保证。利用现有的水源条件加强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着力形成农村供水工程多源互济的保障格局。到2020年,新增原水管道66公里以上,新改扩建小堰坝等27处以上。 第三,推进管网延伸,完善供水格局。到2020 年,新增改造主干管(水厂至村口)368公里以上,新增改造村内管网310公里以上,单村供水工程覆盖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在52%以下。对于分散供水点的农村居民,应结合“大搬快聚”等政策优先实施搬迁。 第四,加强水厂建设,规范净化消毒。强化水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到2020 年,新增净水设施62座以上、消毒设施80座以上,实现县域水质检测和监测全覆盖。 第五,坚持县级统管,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以县为单位的管护机构或明确水务公司,对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可因地制宜采用直接管护、物业化管护等多种方式。2019 年6 月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依托“花园云”大数据平台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监控,推进水厂、管网信息化管理。 第六,严格水费征收,促进良性发展。全面收取水费,严格农村饮用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到2020 年,新增改造一户一表2万个。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农村供水实际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负总责,区政府要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第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区财政应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长效管护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三,严控质量,狠抓进度。建立月度进展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对进度连续落后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统一建立主要材料供应商名录库,或统一采购主要材料,确保材料质优、价平。 第四,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水利部门、城市(县城)供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应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要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计划》附件有一项内容: 附件1: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分类分年安排表。
莲都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送审稿) 为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 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将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作为我区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重要举措,坚持城乡饮用水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以水质和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建设和管理提标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为突破点,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两个高水平” 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 年,全区努力构建起以城区供水县城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区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饮用水体系,完成涉及农村8.5万人的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全区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区水厂和乡镇水厂,其中乡镇水厂含联村水厂,下同)覆盖人口比例达到66%,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到2022年,努力实现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结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立足当地地形地貌和供水条件,尊重基层首创,因地制宜,典型引路,精准施策,分类推进。 ——充分延伸,城乡同质。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最大限度延伸城区供水管网,最小限度保留单村水厂,防止低标准重复建设,实现县城农村供水与城区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 ——县级统管,依规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全面落实县级统管责任,推行标准化管理,严格水源保护,严格水质监管,严控用水定额。 ——节水为先,“两手”发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有偿用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区场机制的“两手”作用,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饮用水资金投入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精准施策。逐村逐户摸清“家底”,评估供水安全状况,科学编制县域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规划和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提出“一县一方案”,精准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 (二)强化水源保障,增强供水保证。充分利用水库、山塘、小水电等已建工程现有条件,加强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着力形成农村供水工程多源互济的保障格局。城区水厂以大中型水库为主水源;乡镇水厂以小型水库为主水源,综合实施库塘(山塘)联调、多塘联供;单村水厂以山塘、溪流堰坝为主水源,大力实施原水管道延伸,积极引流小水电站发电尾水。到2020年,新增原水管道66公里以上,新改扩建小堰坝等27处以上。 (三)推进管网延伸,完善供水格局。大力实施城区管网延伸,按照能延则延、能扩则扩、进村到户要求,保障城区管网延伸段生活用水水质、水量和水压,构建城区供水县城网。乡镇管网按照能并则并、以大带小要求,尽可能形成规模化局域网,并按照城区管网标准建设,为今后乡镇局域网整体并网打好基础。单村管网要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农村公路、区政道路等统筹管线埋设。对于分散供水点的农村居民,应结合“大搬快聚”等政策优先实施搬迁,近阶段宜采取购置储水罐、家用净水器等措施保障饮水安全。到2020 年,新增改造主干管(水厂至村口)368公里以上,新增改造村内管网310公里以上,单村供水工程覆盖全区人口规模控制在34%以下。 (四)加强水厂建设,规范净化消毒。强化水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水厂制水必须具备净化消毒工艺,配备自动化消毒设施,长距离输水工程要合理增加二次消毒工艺,单村水厂宜采用重力式一体化净化设备。严格规范净化、消毒等制水环节操作流程,保障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水质检测,乡镇水厂必须配备独立的水质化验室,每天开展水质自检,单村水厂要定期抽检送检。到2020 年,新增净水设施62座以上、消毒设施80座以上,实现县域水质检测和监测全覆盖。 (五)坚持县级统管,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以县为单位的管护机构或明确水务公司,对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可因地制宜采用直接管护、物业化管护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开展规范化建设,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识或宣传牌,引导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全面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依托“花园云”大数据平台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监控,推进水厂、管网信息化管理。2019 年6 月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 (六)严格水费征收,促进良性发展。全面按规定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收取水费,严格农村饮用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到2020 年,新增改造一户一表2万个。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农村供水实际的区场化运行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负总责,要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区政府要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区财政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利用水利建设发展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政策,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拓宽区场化筹资渠道,依法合规筹措建设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引导受益群众筹资投劳,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长效管护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财政根据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对我区采取“建设期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三)严控质量,狠抓进度。区政府要建立月度进展情况统计通报制度,掌握任务完成、水质水量达标情况,对进度连续落后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落实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加强重点环节和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区水利局要统一建立主要材料供应商名录库,或统一采购主要材料,确保材料质优、价平。要加强对实施和管理主体的指导培训,努力提高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长效管护水平。 (四)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水利部门牵头抓总,具体负责乡镇和单村供水工程建设与长效管护工作。城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城区管网延伸工程建设与长效管护工作。环保部门具体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健康影响评价和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做好卫生监督相关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交通运输、农业、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按规定落实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分类分年安排表 、
附件1
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分类型分年度实施表 单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