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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丽水县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作者:   来源: 莲都   发布时间: 2020-11-03 17:15:37

陈 雪 伟

 

    1968年下半年,《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主席最新指示:“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并发表了社论。不久,毛主席把非洲某国元首来华访问时所赠的芒果转赠给首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接着首都工宣队又把芒果转赠给其他城市的工宣队。因芒果数量有限,各地工宣队又用塑料仿制成芒果,辗转相赠。从此工宣队威信大振,各市县也纷纷成立工宣队,进驻各单位领导“斗、批、改”工作。

   

    丽水县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于1969年1月6日成立。队长是国营丽水农业机械厂八级技工虞信章。队员有:王炳生(农械厂)、吴作坤(农械厂)、林土根(丽水农械厂)、陈秀凤(丽水火柴厂)、张碧莲(丽水火柴厂)、尤菊云(丽水火柴厂)、陈荣(丽水运输段)、方镇东(丽水运输段)、何云通(丽水养路段)。

 

    工宣队向县革命委员会提出要求派一名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原则性强,而且“笔头流水”的县机关干部到工宣队协助工作。经县革委会研究决定派我去。我是从1969年2月27日开始到县工宣队工作的。

县工宣队先后进驻的单位有:1969年2月下旬县革委会政工组在丽水中学举办全县中学教师参加的清理阶级队伍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县工宣队配合领导学习。虞信章同志担任该学习班领导小组成员。1969年5月上旬县工宣队进驻城关合作商业和丽水电影院、丽水剧院,工作重点是清理阶级队伍。1969年6月下旬县工宣队进驻碧湖区供销社,工作重点是清理阶级队伍。1969年10月县革委会抽调部分县机关干部,加上县工宣队、县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成县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碧湖镇,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这时县工宣队员增加了担负支左任务的6480部队的张其庭(连指导员)、俞俊兴、徐锡园、赵文余、余明光、蔡仕洪、宋人杰、董星堂、卢永福、吴路其十位同志。1970年2月县革宣队又增加了从省级机关干部下放丽水县农村劳动锻炼的“五七连”抽调的32名干部。

 

    县工宣队进驻这些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上级指示和县革委会工作部署,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清查历史反革命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当时各进驻单位的“革命造反派”在极“左”路线指导下,采取许多过激行为,出现清阶扩大化现象。县工宣队面对如此复杂情况,首先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牢记党的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反复强调秉公办事。工作中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不意气用事,在纷繁复杂局面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并且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个人不轻易表态。虞队长经常对队员们说:“我们都是工人兄弟,头上没有乌纱帽,不用怕这怕那,就是牢记照党的政策办事,硬碰硬,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在全县中学教师清阶学习班上,曳岭区的一位年轻教师,心直口快,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提过意见,作过评论,被造反派指控为反对共产党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在批斗会上,他还是嘴硬不认错,造反派准备要把他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工宣队员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位教师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靠共产党培养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兢兢业业,勇于探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于是对这位教师多次进行个别谈心,启发他忆苦思甜,让他逐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论和造成的不良影响,然后在小组会上和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表了改正的决心。终于取得了群众对这位教师的谅解。工宣队员对造反派也做工作,指出要从本质上看问题,允许年轻人犯错误,允许人家改正错误,不能一棍子打死。

在碧湖镇搞清理阶级队伍工作过程中,省革委会清阶办公室来了几位年轻人,带来一叠从敌伪档案中摘抄下来的敌情资料,在革宣队组长会议上说碧湖镇在解放前有几十个反动组织,(把收田租修渡船、凉亭的和管庙宇的也列为反动组织)敌情十分严重,把碧湖镇说得是漆黑一团,草木皆兵,提出要克服右倾思想,在这次清阶运动中要揪出一大批暗藏的阶级敌人。工宣队员在讨论时悄悄地说:“我们不管他那一套,还是记住一句老话,‘实事求是,照政策办事’。”

 

    碧湖区供销社的一位负责同志曾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碧湖镇市场管理,对小商小贩管得比较严,对几个违法违章的小商贩作过处理。在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开始后,这几个小商贩认为报复的时机来到了,跳出来自命是革命造反派,诬告这位负责同志在解放初期曾通匪资匪,是暗藏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拉拢许多不明真相的小商小贩,开会揪斗这位同志,会场上公然呼喊口号:“打倒×××!”在大街小巷张贴大字报、标语。有的群众怕被说成“包庇反革命”,人云亦云,一时闹得全镇沸沸扬扬。工宣队配合碧湖镇清阶领导小组,进行深入细微的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真相,向县革宣队领导同志和坐镇碧湖的县革委会负责同志汇报后,确定这是一件诬告案。虞队长站出来向各方面干部群众说明调查结果,澄清事实。对那些自命的“革命造反派”进行说服教育,理直气壮地说“我是扛鎯头的工人,也不是丽水人,在这里无亲无戚。如果真是坏人,我为什么要包庇?是好人就不能冤枉人家!”一场闹剧就这样平息了。事后碧湖镇的群众说:“还是工人老大哥做事情硬,真刀真枪,敢讲敢做。”

 

    在党的“九大”闭幕后,县工宣队员和中学教师一起组成九个宣传小分队,分头下农村向农民群众宣传党的“九大”精神。虞队长、吴作坤和我一个组,会同城关镇中学的部分教师,到枫树湾公社、双黄公社的枫树湾、大岭、后弄、油散、蒲岸等村,一路敲锣打鼓,扛着宣传标语横幅。每到一村,采取口头宣讲和文艺小节目表演加“三句半”的形式,宣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特别强调要听共产党的话,加强团结,克服派性,坚持“抓革命促生产”方针,齐心协力搞好农业生产。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宣传活动受到山区农民的热烈欢迎,也使参加宣传小分队的同志亲身感受到农村真实情况和农民对教育的迫切要求,增强了搞好教学工作的责任感。

 

    在成立县工宣队之前,虞信章、吴作坤等几位工人同志先参加了丽水县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虞信章同志任队长。遵照县革委会的指示,于1968年8月28日进驻两派斗争闹得最凶的太平公社,宣传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做促进大联合大团结的工作。

 

    该公社的大畈大队农民前段时间在外界派性的干扰下,分成了“大派”、“小派”两个派,各自标榜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指责对方是“保皇派”。“大派”依仗人多势众,聚集上百人包围了“小派”所在的十八窟(自然村名),抛掷土制的炸药包,形势十分紧张。虞队长闻讯带上几名队员,立即亲自前往,分头做两派头头的工作,宣讲中央指示精神,教育他们停止武斗,消除对立情绪,搞好团结。虞队长召开各种小型会议,反复讲:“你们农民是扛锄头的,我们工人是扛鎯头的,大家都是阶级兄弟,靠了共产党、毛主席领导才翻身得解放,都要听毛主席的话。你们农民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矛盾,为什么不能团结起来?”经过几天几夜的艰苦工作,终于化解了两派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全公社在做好大团结的同时,解放了公社革命领导干部,于9月25日成立了公社革命委员会。

 

    接着虞信章同志和县人武部的同志带领县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先后进驻大港头和庞山,宣传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精神,促进两公社革命群众的大联合,解放了公社革命领导干部,筹建公社革命委员会。1968年10月6日峰源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宣告全县实现“一片红”,即全县35个公社(镇)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1970年9月10日根据县革委会指示,县革宣队撤离碧湖镇。县革委会负责同志宣布,县工宣队、贫宣队已完成历史使命,工人队员各自回原单位,农民队员回原生产队,部队同志回原部队。我也回到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被临时抽到县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办公室秘书组工作。1970年11月16日中共丽水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出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结束了因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导致中共丽水县委领导工作中断四年之久的局面。

 

    我与工人同志一道工作期间,学习他们无限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勤奋好学的高尚品质,养成了艰苦朴素、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作风,并一直把它贯穿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参加县工宣队的确是一次终身难忘的学习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