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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1-22 14:28:30


根据区委部署,2019515日至7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93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万象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万象街道党工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小组,对街道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确保“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推进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181条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约谈提醒街道、村(社区)干部20余人,教育提醒干部100余人次,诫勉1人,书面检讨11人次,清退各类款项1132188元。对区委巡察组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

一、关于“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

(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深入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建设,不断创新举措,努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借助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形成更加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开展党员信仰宗教治理“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专项治理成效,在党员入党、关系转接、日常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线索和苗头的党员,及时约谈提醒予以教育防范。

(三)成立后进村整顿工作组,制定详细的整顿转化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后进党组织“七个一”举措,多次召开党工委会、班子会对整顿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已全部完成丽南村、水南村、左渠门社区的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

(四)出台《万象街道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增强纪律教育。制定村(居)监察联络员制度,聘任了5名街道特约监察员、22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整合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社区义务廉洁监督员、村(社)监察联络员、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四支”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五)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从小处抓起、从日常管起,及时约谈提醒;对存在违纪行为的社工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对传播小道消息的个别党员,已由街道纪工委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教育。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列出工作清单,细化分解任务,严格对标对表,责任落实到人。

(二)纪工委主动开展日常监督,及时约谈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约谈提醒50余人次。

(三)完善“六乱”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街道、部门、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地毯式”专项整治,建强巡查队伍和整治队伍,遏制“六乱”反弹。

(四)坚持学干结合,结合街道实际明确传达学习对象和工作重点,充分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在工作中把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三、关于“民主议事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11月7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完善修订后的《万象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并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排查风险点,杜绝违规操作、不按程序推进的现象。落实集体讨论决策工作规则,切实做到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三)制定了《班子会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工委会与班子会议事内容,完善班子会议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班子会涉及大额经费支出的研究,指导相关干部做好会议记录。

四、关于“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做到常学常新。多样化开展学习,采取集中学、自学和现场学方式相结合,如交流发言、组团下访、蹲点调研、现场教学等,做到知行合一,树立问题导向,处理好工学矛盾,坚定理想、求是挺进、勇破难题。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11个街道巡回指导组,加大对机关、村、社、非公支部的指导力度,以“两书一章”为重点,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严格贯彻落实“把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的要求,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党员讲规矩守纪律自觉性。全体党员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原著、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进一步树立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

(二)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不断加强理论更新和阵地建设,以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理论武装、新闻宣传、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形成行动自觉,党的思想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严格履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抓好分管线上和联系社区(城中村)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压实社区(村)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意识形态与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文章,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时,利用各种阵地及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主动权。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结合主题教育、书记例会等载体,对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进行专题学习、专门研究部署。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二)加强分类指导,街道党工委派街道巡回指导组成员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全程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会议考勤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常态性、针对性。

(三)支部班子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辖区其他支部的活动记录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七、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把好党员入口关。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现任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严肃党员发展工作纪律。

(二)11月13日召开村(社)、两新书记例会,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返还党费管理使用的通知》,准确把握使用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加强监督执纪,对辖区所有党支部的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遏制违反党纪党规的事情再发生。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以2村1社后进党组织整顿为契机,通过选举产生丽南村2名支委、水南村2名村委,对社区干部调整一批、提任一批,不断配强社区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同时,制定党员发展规划,积极鼓励村里有理想、有信念的优秀中青年加入共产党。

(二)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压实村(社)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抓实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适时约谈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强的负责人,并要求党员队伍管理不善的书记作出书面检讨。

(三)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每月主题党日和支委会的记录,并将其他自行组织的学习会用另外记录本记录,以免交叉记录错误。

(四)11月4日晚组织支部书记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3号,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五)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党员的“红线”,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党员活动费用。

(六)组织7个社区干部学习《莲都区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社区经费的使用和支出。规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九、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丽水市莲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把好选人用人关口。

(二)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三)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做到分类科学、排列合理、编号正确、装订成册,确保档案规范完整。

十、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60余人剖析学习多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街道500余名党员到云和小顺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二)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治三强比实干”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严格落实区委下发的《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三十五条措施》,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为“四风”问题的整治重点,以“三服务”为重要载体,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

(三)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村(居)干部作风督查工作,着力加强对街道公职人员及村(居)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的监督。

(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印发《万象街道“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村(居)重要事务、重要工程、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和农村小额工程招投标制度,强化党务、村务、财务信息三公开,严防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腐败风险。

十一、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发生在各地的形式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反“四风”意识。重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纪工委开展日常监督,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30余人次。

(三)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街道纪工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十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完善街道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二)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莲都区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莲人社〔2014〕18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退管经费和社区经费的使用和支出。

(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社区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现任的社区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守牢经费开支的“底线”,不触碰“红线”,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专家评审费”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要求,加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由责任领导牵头已对不符合规范发放的评审费予以退回。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专家评审制,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必须从区审批中心专家库中选取,并按相应的标准发放评审费。

十四、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街道、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工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街道工会内控和工会财务管理等制度。

(二)认真落实浙江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街道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财务收支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三)街道党工委书记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工委书记对现任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强化财经观念和纪律意识;完善工会活动审批流程,社区开展工会活动需制定活动方案并报街道审批后实施。

十五、关于“基层党员队伍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员教育,自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从严要求自己,加强正面引导,通过处置少数,警醒一批,教育一片。

(二)召开村(社)、两新支部书记例会,组织学习《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三)加强监督执纪,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四)大力推进丽南村后进党支部整顿,成立丽南村选举工作筹备小组,充分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1月5日完成丽南村补选工作,切实配强村级班子。

十六、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食堂账户清算销户工作,对食堂结余资金分两个时间段进行清算处置。

(二)加快食堂闲置设备处置工作,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将闲置的食堂设备进行移交,对于区财政局暂时不予以移交的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完善后勤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对其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加强街道资产使用管理,盘活闲置设备,防止资产闲置浪费。

十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办公用品采购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凡是超金额的物品采购一律通过政采云平台执行。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不再使用的设备,报区财政局批准后予以核销。

(二)安排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固定资产账实情况,对盘盈或盘亏的资产分析原因,根据财务相关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不再使用的设备,报区财政局国资科批准后予以核销。

(三)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利用资产云管理系统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四)全面开展村(居)固定资产自查自纠工作,已对水南村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

十八、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专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强化思想指引和自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清单,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遇到的问题,组织干部学习《莲都区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村级“三资”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强村(居)民主监督,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阳光票决”机制和农村小额工程招投标制度,强化党务、村务、财务信息三公开。

(三)制定街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万象街道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街道所有干部全部填报个人廉政信息并统一归档。

(四)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对照检查现有的制度和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财务监管、工程建设等制度。

十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健全街道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核实本人签字笔迹,杜绝出现他人代签情况,及时纠正差旅费报销的各类问题10余次。

(二)街道严格落实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全面取消现金支付。

(三)各个社区针对财经问题进行举一反三,限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街道纪工委。

二十、关于“建设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加强招投标程序意识。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坚决把项目招投标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所有合同均按要求经法律顾问审查后,再予以签定。

(三)加强对以街道为业主的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签订合同履行职责。由纪工委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建立街道、村(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四)以市级档案规范化验收为契机,对往年街道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归档,并由党政办牵头指导其他科室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归档工作。

二十一、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民政困难救助、临时救助等具体要求,加强街道、社区(村)从事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使用扶贫领域资金的意识和差异化、精准化扶贫的能力。

(二)街道主要领导对现任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凡是涉及扶贫救助款一律禁止现金发放,全部改为银行转账支付给救助对象。

下一步,万象街道党工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浙西南革命精神为动力,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效持续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政治动力。一是不断强化政治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限期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清单式”销号管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紧盯不放,加强督查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党组织和干部考核占比,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好转。四是锻造有为干部队伍,强化忠诚干净干事。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和好干部20字标准,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干部头脑,派干部到征收一线、“急难险重”的工作中锻炼,严管厚爱干部,不断完善干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为干部营造更好的干事环境,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更有干劲和奔头。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全面排查制度上的缺陷和廉政风险点,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制定更加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535585(工作时间);单位地址:莲都区万象街道高岭弄8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99115854@qq.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1231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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