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339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9-08-05 00:00:00 | |||
尊敬的黄建聪代表: 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I025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提案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办)已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制订和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加强管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起草地方标准构建多方共治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起草了地方标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规范》,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各乡镇(街道)食安办、村(社区)网格员、各学校及校家委会、惠民早餐公司监管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等各方力量有机整合,建立社会共治队伍,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落实透明检查、食安金融联合惩戒、积分管理、黄牌警告等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积分管理制度是正在探索的创新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校园周边食品单位在年度检查中累计被扣积分达到6分,该食品单位负责人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累计被扣积分达到9分时,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单位门口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警示牌,悬挂周期为15天,期间按要求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和考核并合格的,一个周期后可摘牌,考核不合格的加挂一个周期。 校园内的食品经营单位积分扣分情况纳入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年终考核。每出现一家食品经营单位年度累计被扣积分达到6分及以上时,教育主管部门对该校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该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校园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年度累计被扣积分达到12分时,合同期满后该经营者禁止在莲都区校园内经营食品。 希望通过倒逼机制,督促校园周边食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目前该标准通过了省健康政策影响评价专家评审,计划8月份正式出台。 二、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顿 (一)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我局将日常检查和春秋季开学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小餐饮、校园超市和学校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定点定时小摊贩等为重点单位,以大宗食品原料及“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五毛食品”“山寨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区共排查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177个,已整改177个,行政处罚1件。 (二)开展重点隐患排查。一是辣条等五毛食品。今年315晚会曝光了生产“危险的辣条”等一系列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局迅速出击,启动“周末48小时全面清查”行动,重点排查晚会曝光的“问题辣条”,并邀请媒体跟踪报道,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当场曝光。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检查辖区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720家次,抽检校园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45批次,其中25批次已出结果并且全部合格。二是流动摊贩。对于校园门口的流动餐车问题,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值周老师发现后,要及时进行劝导,如劝导无效,及时将情况告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引导和处置。 (三)开展“你点我检”活动。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开展校园周边“你点我检”活动,以学生日常消费的零食为重点品种,开展抽检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让家长参与抽检的全过程,直观深入地了解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三、落实学校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 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及师生监督组织建成率100%;督促落实学校食堂“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周检查、月报告”制度执行率100%;集中就餐的学校全部实行陪餐制度;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分批召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集体约谈;各市场监管所建立辖区经营户交流群,经常性向校内外餐饮单位和商店发送警示信息;对乡镇(街道)划定区域内的食品摊贩,指导其做好登记(办证)工作,督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多措并举促进学校和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的学生饮食用餐环境。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今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一老一少”,儿童食品安全是当前和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农村儿童食品安全又是其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农村儿童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针对当前监管人员少、农村监管对象分散的情况,除执法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还将通过培训考核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全科网格员的隐患排查作用,广泛排查并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进百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基层活动。发动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学校等力量,采用动画视频、讲座等生动有趣的形式,加大对农村儿童及家长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儿童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提倡不购买高糖、高盐、高油食品。 (三)加强信息通报。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力量,及时通报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提示和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食品。 五、强化中小学生科普宣传教育 (一)开展主题活动。我局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建食品安全校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绿色平安校园”主题手抄报、征文比赛等活动,引导师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培育科普宣传基站。组建食品安全讲师团队,依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建立科普站(馆)5个,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其中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开设的《幸福养生,鱼跃谈》公益性讲座持续4年为学生开展食品安全讲座678期,在丽水电视台开设《鱼跃小课堂》节目,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搬上荧幕。投入15万元在天宁小学建设全区首个中小学食品安全科教基地,集宣讲、实操、体验等多功能为一体,建立班级食品安全科普角、知识走廊、橱窗等,深受学生、家长的欢迎。 (三)制作宣传物资。制作《远离路边摊和“五毛食品”》动漫教育短片,在全区中小学校播放宣传。印制中小学食品安全读本、折页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定制印有食品安全提示的文具、教具,向广大学生发放,共计40余万份,强化校园、家庭食品安全思想教育,提升食品安全辨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对您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并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食品安全,共同推动我区学生饮食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人:罗晓燕 联系电话:2050021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