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339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9-08-14 00:00:00 | |||
毛淑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E010号《关于打造碧湖平原研学基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你提案中指出当前研学旅行的背景下,碧湖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包括现代农业体验基地、历史文化遗址、自然生态景区等。碧湖平原是丽水第二大平原,有6万亩良田。研学基地的开发可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加温和扩展学校的教育功能。对我们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2018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布了首批15家社会实践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4),2019年我们正在谋划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营地基地,但研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有严格的申报前置条件和安全规范,有规范的研学课程要求与收费标准,为此,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9年6月,成立莲都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协调小组,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莲都区中小学生“莲都知行”研学实践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解区情市情省情国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激发家国情怀,更好感受“画乡莲都”“秀山丽水”“诗画浙江”和祖国大好河山,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提升学生能力水平,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将理论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没有铃声的课堂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推动项目化学习、实践性研究,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知行统一,培养适应未来的关键能力,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品格高尚、富有爱心,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打造一批具有莲都特色的各类社会实践基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实践基地和营地;打造一批具有“秀山丽水”“画乡莲都”特色的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创建一套具有莲都特色的乡情、区情研学实践课程。接入 “绿谷知行”研学实践活动服务平台和评价系统,与“丽水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及、丽水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结合,形成激发中小学和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实践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教育性原则。研学实践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2.实践性原则。研学实践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3.普及性原则。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4.公益性原则。研学实践应坚持公益性质,只能收取基本费用,不得开展以针对学生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减免对象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 5.安全性原则。研学实践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地营地建设 充分利用莲都人文历史传统优势、绿色生态自然资源优势、红色革命教育资源优势,引导各部门、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优化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和研学实践营地建设,为打造莲都特色的研学实践提供基础保障。 1.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等与教育系统共同建设,是学校教育的补充,至少具备一个活动主题,如爱国主义教育、质量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诗词楹联教育等。 2.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是在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基础上,需具备法人资质、有接待中小学生团队的能力、开发有适合不同层次学生参与的研学实践类课程。 3.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在研学实践基地的基础上,具备中小学生团队2-4天连续研学实践活动的接待和保障能力,开设有健身、健心、健脑、健手的综合课程,打造能充分利用周边研学实践基地的研学路线。 莲都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研学实践营 地创建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开发研学实践课程 1.建立区域性研学课程体系。区教育局积极构建研究性学习与旅程体验结合的学校学习机制,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以“学天下、行天下、成天下”为主线,以“行走家乡、览胜祖国、放眼世界”三个层面为路径,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体现研学实践层次性、多样性、走研性特点,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区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体系。 2.精心设计学校研学课程。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必须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将其纳入学校年度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实践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建构“走下课堂、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向未来”的研学实践课程模式。 3.基地营地研学课程要求。每个研学基地和营地至少具备一个研学实践活动主题,根据不同学段的研学实践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三)强化研学线路设计 1.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推动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实践基地群。积极推动跨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基地网。 2.主题串连式研学线路。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推动结合地域特色,按一定主题,精心筛选打造3-5条面向本区域的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另行发文)。围绕“红色之旅”主题,利用我区丰富的红色资源,突出“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围绕“生态之旅”主题,利用我区丰富的绿水青山、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生态保护区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围绕“文化之旅”主题,利用我区丰富的文化遗产、非遗传承、名人足迹、地域风情、博物馆藏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围绕“活力之旅”主题,利用我区各地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的生动实践样板和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科普基地、市场港口、知名企业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四)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1.研学实践年级和时间的安排。中小学校各学段研学实践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研学实践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实践活动小学3-4天、初中4-6天。研学实践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2.学校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学校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委托开展研学实践的,要与有旅行社服务资质、信誉好的被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实践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 3.家庭亲子研学实践的推动。中小学校应充分利用家庭旅行多样性、灵活性、简易性等特点,大力鼓励和引导各中小学生家庭,利用寒暑假期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带孩子外出研学实践。 (五)提高服务平台建设 1.依托“绿谷知行”平台管理研学实践。依托市级建设的“绿谷知行”研学实践综合管理平台,发布莲都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和营地的基本信息,供中小学校及学生、家长进行选择,记录中小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情况,并对研学实践情况进行评价。展示研学实践基地和营地,采用定位签到加图片分享方式记录学生的研学情况。 2.完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记录。中小学生到研学基地(营地)参与活动,完成研学基地(营地)设置的课程研习,可获得相应的学时记录。研学记录由学校与研学基地(营地)共同完成。区教育局统计、分析各校研学实践情况,指导各校开展研学实践。 3.研学实践学时记录的应用。在“绿谷知行”研学实践综合管理平台、丽水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丽水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联通基础上,在学生个人空间中分享研学实践过程与收获。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作为学生毕业与升学的依据之一。 (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1.多方筹措落实研学活动经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实践。 2.落实门票减免等优惠举措。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交通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价格、财政、旅游、文化等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场馆、景区、景点的门票实施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明文规定落实减免门票等费用;公布为莲都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均须按不高于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 3.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活动的收费支付方式。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活动,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食宿、交通、活动等的费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负责告知学生家庭。学校委托开展研学实践的,由被委托方直接向参加研学的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实践的,鼓励由参加研学的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活动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 (七)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制订安全保障方案。中小学校要制定研学实践工作规程。研学实践工作规程包括:研学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研学实践应急预案等,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研学实践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要实施行前告知制度,行前要告知家长有关活动意义、安排、线路、费用、注意事项等信息。学校制定的研学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和研学实践应急预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学校组织的 研学实践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应按有关规范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等全程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不得在未列入各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目录单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安排集体住宿。 2.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审核研学实践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资格和服务标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对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完善研学实践基地周边通村公路标志标识设施,为研学实践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选用具备资质的、信誉好的旅行社及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车船服务提供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研学实践涉及的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市公安局莲都分局负责加强对研学实践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负责联系市公安局依法查处运行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区教育局为组长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副组长单位,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市场监管、卫健、团委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莲都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相关部门业务处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详见附件3)。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大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及时研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其中,区教育局主要统筹安排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政策制定、基地营地认定、研学课程开发指导、研学活动安排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统筹指导研学实践的服务规范、线路组织和相关认定等。 2.加强队伍建设。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及中小学校负责协调研学实践工作,同时,中小学校要明确相应教师 专门具体负责研学实践工作,以提高研学实践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 3.强化考核评价。区教育局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评价机制。中小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情况及成效列入对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学校要重视学生研学实践成果展评活动,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情况及成效要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积极培育公布一批研学实践示范学校。 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为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共青团组织要将各类青少年实践体验活动与研学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参与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实践工作的家校合力。要学习借鉴市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有效形式,提高区域研学实践质量,推动我区研学实践工作健康发展。 综合以上实施方案,你建议中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从2019年开始,首先通过区级研学基地营地认定,才有资格送市里评选,通过市级研学营地基地认定,才能送评省级研学营地基地,国家级以此类推。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中。 感谢您对莲都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区教育局联系人:雷学忠,联系电话:0578-2021928;13587185531)
附件:1.《申报莲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2.《莲都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3.《莲都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4.《莲都区首批中小学生红色教育基地生态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莲都区教育局 2019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