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政协提案答复
首页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索引号: /2019-33959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8-13 11:46:55

文号:

索引号 /2019-339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08-13 00:00:00

    

  区农工党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62号关于《多措并举,多方合力,推动莲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紧紧围绕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进一步落实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多措并举,多方合力,推动莲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莲都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幼儿园7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占比21.1%;民办幼儿园60所,占比78.9%。现有等级幼儿园72所,占比94.7%,其中,一二级幼儿园32所,覆盖面57.8%。学前三年入园率98.6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82.2% 

  全区在园幼儿13032人,其中在公办园就读3818人,占比29.3%(含已招收新生的城中公寓幼儿园、碧湖镇中心幼儿园);在民办园就读9214人,占比70.7%。在城区53所幼儿园就读的幼儿10306人,占全区在园幼儿总数的79%(其中公办园2278人,占22.1%;民办园8028人,占77.9%) 

  全区公办幼儿园有幼儿园在编教师211名,待聘教师121名。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率94.4%、大专以上学历占97.7% 

  二、主要做法 

  (一)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园数量 

  一是全力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当前,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已纳入城乡总体建设规划,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在《丽水市区基础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3-2030)》中专门编制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到2030年,市区规划布局98所幼儿园,约984个教学班,可满足24600名幼儿入学需求。 

  二是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目前,我区公办园覆盖率为2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2.2%。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区政府积极实施优质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按照“品牌嫁接、文化融合、管理同步、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的总体思路,通过“名园+新园”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组建了培红、机关、东方明珠、灯塔幼儿园教育集团等4个学前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园长负责制,在人、财、物等方面实行同一法人,同步管理,扩大优质幼儿园覆盖面。今年9月,城中公寓幼儿园投入使用,作为东方明珠幼儿园的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学位240个;碧湖镇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投入使用,新增公办幼儿学位180个;明年9月,办学规模12个班的接官亭幼儿园将作为灯塔幼儿园分园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60个。届时,莲都区公办幼儿园的覆盖率将有较大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到85%以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以后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将持续提高。 

  (二)关于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扶持民办园普惠发展。2019211日,区政府下发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9 12)(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莲都区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办法》对适用对象,获得扶持的前置条件,奖补办法和标准,申请的流程、加强财务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办法》指出:“对省一、二、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分别为4000/年、3500/年、2500/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500/年”。这一扶持力度,在全省属前列,我们将贯彻落实好《办法》,有效推动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2018年,我区城区公办园收费标准已调整为与市直公办园一致,今年,区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将根据办园成本,对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也进行了合理调价。 

  二是鼓励幼儿园升等晋级。为鼓励幼儿园升等晋级,《办法》专门设立了“等级达标奖励”,奖励标准为:“租赁园舍的民办幼儿园被评为省三、二(预评二级)、一级幼儿园的,每班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教学设备添置款奖励;自建园舍的民办幼儿园被评为省三、二(预评二级)、一级幼儿园的,每班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教学设备添置款奖励;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自建园舍、公办民营)给予园舍租金补助,省一、二、三级幼儿园补助标准分别为每班1.5万元、1万元、0.5万元”。同时,为鼓励民办幼儿园优质发展,《办法》还设立了“年度考核奖励”,奖励标准为:“年度考核为优秀、良好的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1万元/班、0.5万元/班的奖励(省一、二、三级幼儿园分别按考核奖励标准的100%80%50%计发)”。相信,这一政策出台,必将有力推动莲都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 

  (三)关于提升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扎实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开发园本课程,省二级以上幼儿园“一园一品”特色课程全覆盖;建立7个学前教育教研责任区,聘任14名兼职教研员,引领课程改革;定期开展“纠正小学化教育倾向”专项检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到2020年,成立六大学前教育教育集团,实施“片区管理”,以强园带弱园、名园带民园、片区结对的管理网络和帮扶机制,推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幼儿教师师德修养。认真落实“四有教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建立师德建设监督网络,实行师德考评一票否决制,提振教师“精气神”。定期开展“师德楷模”、“优秀幼儿教师”评比表彰,弘扬教师正能量,激励幼儿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增强育人意识,不断提升自我,形成人人争当优秀教师的良好氛围。 

  三是实行分层分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借智借力培养名园长名师,2018年,参加省高端园长培训15人次,参加省内优质幼儿园挂职或跟岗培训600人次;实施“名园长名教师培养工程”,目前,全区幼儿园有市教学名师2人,市学科带头人7人,区学科带头人12人;开展幼儿教师任职资格培训、教师资格考证培训等,提高幼儿教师持证率,2018年,全区幼儿教师持证率为94.4%,比上年提升了4.9个百分点。 

  (四)关于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稳定幼师队伍,提高幼师质量 

  一是逐步补足补齐教师编制。针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与编制“只减不增”的供需矛盾,区编办将按照“总量控制,盘活资源”原则努力争取逐步补足补齐教师编制:空余编制优先保障教育部门,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教师编制市域范围内统筹使用,开展清理各种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情况。 

  二是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为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区教育局积极组织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引导有资质的园长和教师参加省、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园长培训,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加强民办园持证教师360学分培训(民办园教师90学分实行免费培训),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充分发挥14名兼职教研员作用,引领幼儿园课程改革,基于问题开展调研教研,提高教师保教水平。今年开始,已通过定期邀请省特级教师、省名师、高校学前教育研究专家等到莲都进行深入培训引领,强化培训力度,促进教师整体专业发展。 

  三是规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今后,我们将根据《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员、保安员等工作人员,把“从教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作为政府对民办幼儿园奖补的前置条件,切实提高幼儿园教职工职业素养。针对幼儿园男性教师紧缺问题,我区从2018年开始,每年根据招聘的数量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招聘男性幼儿园教师,不断提高幼儿园男性教师比例。2018年招聘的4名幼儿教师编制中有一名男教师,2019年招聘的3名幼儿园在编教师,至少录取1名男教师;招聘36名幼儿园待聘教师,至少有3名男教师。 

  四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为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办法》将“依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包括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教职工年均收入(应发数)达到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幼儿园申请“莲都区扶持政策资金”的前置条件,确保《条例》规定得到落实。区政府出台的“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区里统一招聘的幼儿园待聘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上一年社平工资;保育员由区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招聘,每年待遇为48000元。下一步,我们即将出台《莲都区教育提质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2年)》,加快我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方案着重从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民办幼儿园扶持奖补制度,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去提升,多措并举,多方合力,到2022年,基本建成“规范、均衡、优质”的区域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8%以上,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62%以上,进一步推动莲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学前教育提质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叶巧燕 联系电话:0578-2021933。)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19726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