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339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9-08-10 00:00:00 | |||
张艳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5号提案《关于城区各居住小区应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投放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城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产生量也随之增长。如何妥善处置日益增长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是当前摆在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前一道必答题。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装修垃圾处置工作,区政府于2018年5月24日印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规范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莲政办发〔2018〕34号),确定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试行规范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对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目标、实施范围、责任分工、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进行明确,并建立了由区环卫局牵头,相关部门协调推进、街道社区城中村或物业具体实施的分工负责机制,全力推进装修垃圾管理工作。 一、规范处置工作程序。根据实施方案,市区装修垃圾处置按照申报、签订承诺书、定点堆放、委托运输、规范运输、运输补贴的流程进行。一是实行装修垃圾申报制。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装修前到所在的社区、城中村或物业进行申报。申报时签订装修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按袋装化、定点堆放、密闭运输的要求规范处置装修垃圾。二是设置装修垃圾堆放点。目前,城区四个街道共申报了25个装修垃圾堆放点,引导装修业主将装修垃圾袋装后投放至指定堆放点;三是规范装修垃圾运输,需有资质的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至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处置。四是运输补贴,有装修垃圾运输资质的承运人到居民小区清运装修垃圾,由所辖社区城中村或物业负责签字确认,运入务岭根装修垃圾处置场后,由处置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区环卫局根据装修垃圾运输情况定期发放补贴。 二、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根据实施方案,由我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街道执法中队)、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装修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市区主次街道和部分小区发生装修垃圾和大件生活垃圾乱堆放投诉案件共21起,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同时,我局在秀丽春江、新湖国际、中梁滨江首府等高档和新交付小区,积极开展装修垃圾分类袋装化和定点投放的管理模式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小区的装修垃圾均采取分类袋装化,且设置固定投放点,供业主投放。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试点小区的面,以点带面,将装修垃圾分类袋装化和定点投放工作稳步推开。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业主办理装修备案申报登记为契机,积极向小区业主宣传,引导实施业主装修垃圾分类袋装化和定点投放工作。利用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这个平台,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各会员单位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觉做好装修垃圾分类袋装化定点投放工作;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日常监管采取“物业与执法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小区物业做好日常巡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一月一次的检查,共同监督及时制止装修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现象。此外,我局还制定和出台了《莲都区物业服务企业数字城管工作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数字城管案件处置运行机制,将开放式小区废弃家具(大件垃圾)、无主建筑垃圾等处理纳入处置补助范围,充分激发物业企业积极性,提高装修垃圾和大家垃圾处置水平,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三、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新出让住宅地块拟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明确“项目设计除需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及现行国家、省相关规范要求外,还需符合当前省、市对建筑节能、建筑装配式、住宅全装修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即根据市建设部门编制的《丽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要求对一些地块是否需全装修进行约定,引导和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从而减少后期装修产生的垃圾。对于新审批的住宅小区,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邀请建设、环卫等相关部门召开方案审查会,对于垃圾收集等设计布局进行把关,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将垃圾收集、流线等考虑到位。 四、加快处置设施建设。今年1月份,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暨装修垃圾处理项目)获批,项目位于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既有区块内,总投资7760.54万元,用地面积22411.93㎡。该项目采用“预处理分选+部分资源化利用+部分焚烧和安全填埋”处理工艺。核定装修垃圾(含大件垃圾)的处理规模为300t/d。建设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处理及边坡支护,场内道路、管理用房及装修垃圾处理和堆放车间建设,对现状装修垃圾场进行防渗处理、管线迁改和调节池扩容,以及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景观绿化和设备采购等。7月17日已开工。项目完工后针对进场消纳的装修垃圾可基本实现减量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莲都区规范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规范处置程序、加强执法管理、强化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等措施,在城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管理上取得了良好成效。方案试行结束后,我局将积极总结经验做法,主动配合制定新政策,同时还将持续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共同提高城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处置水平,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雷俊华 联系电话:15205883886)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