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绷紧减负工作这根弦,确保减负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农民负担持续减轻不反弹。
1.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指导推动各级健全减负工作领导机构。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部门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部门年度重点治理领域和责任内容,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监管制度。督促各地根据农民负担年度治理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减负工作制度体系。
2.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根据农民减负新政策新要求和各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加强相互交流沟通。及时跟踪和关注农民负担监测点建设和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用大数据监测农民负担情况。
3.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对暗访到的案例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退还违规款项,举一反三开展面上整改,推动农民、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持续减轻。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审计,落实集体经济审计“三年一轮审”计划,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资格证管理,探索建立农村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等。
4.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指导地方规范开展一事一议项目的筹资筹劳,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作用,严把入账关口,防止村民及村级组织负担加重情况发生。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宣传,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与管护,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治理。针对村级组织负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负担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探索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将新型经营主体享受支持政策情况等作为拓展农民负担监管领域的重点来抓,围绕税收、水电生产成本、基础设施等开展检查调研。重点检查治理以慈善冠名要求村级组织筹集基金,村干部违规取酬、党员活动违规领取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电超标准收费,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等问题。
附件:省直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2019年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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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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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
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保险费、校服费问题,禁止按学期收取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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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 |
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健全完善新型居住证制度,切实抓好有关惠农政策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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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
加强对慈善事业的规范管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捐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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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
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加大对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力度,加强农村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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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
加强对农民建房用地收费和土地征收补偿费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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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
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稽查、涉农环境信访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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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 |
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对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实施即时救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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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
规范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制度,落实农村交通运输方面的减负惠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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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
进一步落实农村水利惠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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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
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专项治理;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规范渔业资源费征收,保障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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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
加强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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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就近就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预防保健;开展计划生育违规收费的明查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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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 |
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规范清理和质监收费项目公示工作;完善全过程全覆盖收费监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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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 |
加强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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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 |
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村级办公用电价格标准,推动惠农电价政策的有效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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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邮政管理局 |
加强村邮站的运营管理,按规定督促落实村邮员的工作报酬,不向村级组织转嫁运行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