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2019-51584      发布机构: 莲都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9-04-09 16: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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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都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2、依法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区级各部门和接受区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3)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收支及其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区属经济实体和区级主管部门所属及归口管理、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 

(7)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8)借用的国外资金和使用的国外援助资金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3、向区政府提交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家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事项。 

5、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题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6、负责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7、对区政府部门、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2家局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

 

2

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直属分局

局下属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

3

丽水市莲都区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局下属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21.48万元。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21.48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72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1.48万元,占100%。

(三)关于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721.4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2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46万元,项目支出134.62万元。

(四)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1.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21.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5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1.4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3.4万元,主要是审计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64.06万元,占7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0万元,占10.48%;卫生健康支出39.47万元,占5.47%;住房保障支出42.35万元,占5.8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6.8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2.5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5.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03万元,主要用于区审计局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4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2.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区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莲都区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审计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未安排公出国(境)事项,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与2018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出国(境)交流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同级单位或上级单位来访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原因是:由于进行了车改,2019年预算区审计局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莲都区审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44万元,增长31.50%,主要是审计业务和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莲都区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2万元,其中:设备采购预算6.5万元,信息化运行维护采购预算1.1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莲都区审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莲都区审计局无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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