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一、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关于莲都区农业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 、 政策和法律 、 法规及规章; 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 2. 负责完成农村经营管理体制 。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 、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 、 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 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 服务体系 、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 3. 指导粮油 、 畜禽产品 、 蔬菜 、 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指导协调农业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 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 经批准后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提出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预算建议 ,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 4. 拟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 指导农产品加工 、 流通和营销管理工作, 指导高效生态农业 、 设施农业 、 休闲观光农业 、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 5. 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 。 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制定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 、 规模化生产 。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 6. 组织 、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 、 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工作 。 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 、 种苗( 含食用菌菌种) 、 农药 、 肥料 、 兽药 、 饲料 、 饲料添加剂等许可的监督管理 。 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 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 导 、 协调农业生产事故( 纠纷) 处理工作 。 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 7. 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 。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 。 组织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 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组织 、 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组织兽医医政 、 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 负责农业外来有害生物治理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 。 指导农业防灾救灾工作, 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 。 8. 负责农业科研项目 、 教育培训 、 科研成果的协调管理,实施科研兴农战略; 负责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参与农业重大科技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与实施; 负责新型农民现代农业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参与指导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管理; 指导国有农场生产经营 。 9. 参与组织农业资源区划 、 区域开发计划工作;参与中低产田改造及 “ 四荒地 ” 的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负责农业工程项目 、 农村机械道路的建设等工作 。 10. 拟定农业生态建设规划, 指导生态农业 、 循环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 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 11. 负责全区农业信息工作,指导全区农业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测并发布农业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 12. 承办全区农业外事 、 外经,农业招商引 资工作; 参与组织开展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 指导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和农业龙头企业建设 。 13. 承办区委 、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莲都区农业局本级和下属11个事业单位: 1. 莲都区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 莲都区畜牧兽医局 3. 城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站 4. 联城农业技术服务站 5. 雅溪农业技术服务站 6. 老竹农业技术服务站 7. 大港头农业技术服务站 8. 太平农业技术服务站 9. 峰源农业技术服务站 10. 丽新农业技术服务站 11. 仙渡农业技术服务站 12. 黄村农业技术服务站 二、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农业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莲都区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莲都区农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3926.9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农业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农业(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3926.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2285.7万元,占88.2%;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其它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1641.2占11.8%。农业(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3926.9万元。 (三)关于莲都区农业局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农业(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392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6万元,农林水支出2703.4万元,住房保障424.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55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7万元),项目支出8343.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104.1万元,专项资金类项目6598.6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农业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2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8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41.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558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4.6万元,农林水支出39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6万云,项目支出8343.9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服务支出52.7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202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483万元,执法监管支出15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5万元,农业行业管理支出83万元,防灾救灾支出88.1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650.6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35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881.6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支出13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923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农业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26.9万元,比2018年增加730.6万元,预算增加与上一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6.9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6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9万元,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1.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4.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50.2万元。 (3)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9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992.2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4.6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3.7万元,用于各科室和农业生产主体业务培训,农业信息报的征订。 (7)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2026万元,用于农业病虫害观察点经费,植物疫情防控,农村农田灭鼠,养殖场处置。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483万元,用于瘦肉精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碧湖种猪保种,生态精品畜牧业发展。 (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行业业务管理83万元,农业沼气安全服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管经费,茶文化研究管理。 (10) 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650.6万元,用于丽水绿色(旅游产业发展)项目补贴,规模种粮补贴。 (11)支出-农业-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35万元,用于农产品促销各类农展会。 (12)农林水支出-农村公益事业881.6万元,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配套,农村报账员补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13)防灾救灾88.1万元,用于种子储备和农业保险。 (14)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1923.2万元,平安农机建设及购机报废补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省现代农业发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养殖场冷链建设补助,生猪规模养殖场规模化改造项目,无害化处理场,防治物资采购经费。 (15)执法监管15万元,用于农业执法检查。 (16)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33万元,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秸秆焚烧综合利用。 (六)关于莲都区农业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农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培训和涉及政府国际安全生产项目洽谈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8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出国(境)交流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下降15%。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市来丽进行重大调研、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安监系统来局公务活动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9万元,下降37.5%。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莲都区农业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莲都区畜牧兽医局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6.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莲都区农业局采购预算总额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02.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它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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