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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1616/2019-28093      发布机构: 大港头镇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4-08 16:21:29

一、莲都区大港头镇党政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1290. 8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1290. 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0. 8万元,占100%。

(三)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1290. 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9.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3万元、农林水支出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82.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98万元,项目支出482.7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0. 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9.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3万元、农林水支出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90. 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41.51,主要是年初预算综合指挥室项目增加、网格员工资增加以及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09.89万元,占78.24 %;科学技术支出(类)2万元,占0.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2.68万元,占9.5 %;卫生健康支出(类)74.33万元,占5.76 %;农林水支出(类)4.02万元,占0.31 %;住房保障支出(类)62.78万元,占4.8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5.1万元,占1.17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8.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6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楼租金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12万元、事业运行(项)12.92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64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7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1.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民政事务日常公用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7.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奖金慰问及活动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3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2.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及计生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9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5.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4.02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7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6万元,主要用于安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大港头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助等支出。      

(六)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2018年安排预算30万元下降33.33%。2018年实际执行数11.76万元,2019年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大港头镇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食堂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省级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相关业务会议用餐,以及市县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基本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1万元,增加 8.25%,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以及机动经费增加 。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2万元、政府采购房租类项目预算4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他用车3 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专项公用类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XX(类)XX(款)XX(项):指财政拨款的单位都是按类款项来编制预算和决算的,所谓类、款、项通俗的讲是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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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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