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一、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规划、标准。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等相关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莲都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组织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管理等工作。
(6)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深化全区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依托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9)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区本级预算、区下属2个单位的预算。但是由于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5名,目前只有3个编制人员到位,且下属单位预计在6月底前才三定方案到位,所以目前莲都区医保局的部门预算只有3个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人员之后进行追加或者原单位预算划转。
二、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目前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暂时,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8.6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7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75万元,占10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78.6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万元。
(四)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6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78.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万元。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6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78.69万元,主要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万元,占10.7%;卫生健康(类)支出65.08万元,占82.7%;住房保障(类)支出5.22万元,占6.6%。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2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没有申报,预计有原单位划转过去。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其下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新成立,预算只做了3个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没有其他机关运行经费,预计单位划转或者预算追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其下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新成立,预算只做了3个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没有做采购预算,预计追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其下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新成立,没有单个通用设备也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莲都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其下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新成立,没有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在年中由社保中心划转。
三、名词解释
工资福利支出:反应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