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2651368/2019-51601      发布机构: 紫金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19-04-04 1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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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紫金街道办事处概况

紫金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1年8月30日,12月31日正式挂牌。紫金街道办事处原属丽水市城关镇,撤镇建办后分四个街道办事处,紫金街道办事处是其中之一。紫金街道办事处地处莲都区城区东南部,占地面积60.04平方公里,办公楼坐落在解放街288号,辖19个村,8个社区。截止2018年底,户籍人口49622人,常住人口135634人。

(一)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支总预算1278.72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预算1278.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下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支出预算1278.7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7.6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8.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3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48.55万元,占74.18%;日常公用支出136.28万元,占10.66%;项目支出193.88万元,占15.1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8.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78.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7.6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8.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3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各部门根据表02实际情况表述)。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8.7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17.39万元,主要是编外用工、网格员等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7.60万元,占62.3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00万元,占0.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06万元,占19.56%;卫生健康(类)支出119.97万元,占9.3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25万元,占0.6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5.68万元,占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31万元,占2.06%;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⑵.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31.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⑶.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2.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⑶.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5.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⑷.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9.6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⑸.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⑹.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32.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1.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⑼.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75.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费支出。

⑽.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72万元,主要用于精减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计生劳务费、计生临时工、日常公用经费。

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77.9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8.2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福利支出。

⒁.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5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⒂.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6.3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各部门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

公用经费13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各部门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保持不变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0万元。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万。公务用车1辆,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万,主要原因为控制成本,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都是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本级一家行政单位以及莲都区紫金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一家事业单位为行政事业混编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8.72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961.3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7.40万元,增长33%,主要是编外用工、村社区网格员工资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以及莲都区紫金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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