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9日,在丽水市莲都区雅溪中学新校区的阶梯教室里,丽水市土地管理局莲都分局受莲都区人民政府委托,举行双溪镇洪渡村国有土地拍卖会。经过两个多小时,多轮举牌竞拍,成功出让33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取得村镇建设资金120多万元。我作为洪渡村国有土地竞价出让的主要策划者、决策者,参与了整个过程。
一、打好基础
1998年6月,丽水市委(县级)决定我到双溪镇工作,担任雅溪工委委员、中共双溪镇党委副书记、双溪镇政府镇长。对于我到基层任职,时任市政府领导十分关心,市长季清芳专门召开了一次市长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各位组成人员更加关心支持双溪镇的工作,多为双溪镇办好事、实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雷春茂还专门约谈了我,告诉我到任后要马上参与到双滴公路(双溪至仙渡滴水岩) 改造工程,同时要做好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政策处理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求我抓住“大交通,大建设,大机遇”,特别是洪渡村设有高速互通,推进双溪大发展。
由于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时,参与了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建设方案论证工作,多次跟随市政府主要领导陪同省交通厅、省交通设计院同志到沿线进行现场考察,熟悉线型走向、涉及村庄、废方堆放点等基本情况。上任后,我就经常带领联系洪渡村的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翁定国,联系双溪村的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邓富朝,镇城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废方集中堆放点、高速公路互通与丽雅公路连接线现场调研,发现废方堆放可与工程拆迁安置、连接线可与太平港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我及时起草了《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双溪镇施工废方集中堆放改为分散堆放的建议》和《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洪渡互通与丽雅公路连接线的建议》,直接报送到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并得到采纳。这为洪渡村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做了第一项基础工作。
1999年下半年,开始了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的政策处理工作,工程建设共拆迁洪渡村132户村民的生活用房和生产用房,共安置生活用房128户。由于实行废方堆放与工程拆迁安置相结合,及时落实了拆迁安置用地,开展洪渡新村建设。随着一幢幢安置房拔地而起,洪渡互通与丽雅公路沿江连接线的建成,标准化的洪渡新村展现在金丽温高速公路边。
原丽雅公路由南而北穿过洪渡村,改造后的新丽雅公路从村南端的清心寺开始沿太平港呈弧形北行,既是公路,又是防洪堤。根据事前的建议方案,分别在拆迁安置区的西北角留出了3000多平方米的建设留用地,在洪渡互通与丽雅公路连接点的西北面留有14.6亩可开发利用的国有溪滩。看着这些土地资源,我开始谋划“通过有偿出让筹措村镇建设资金” 这盘棋,曾经几次三更半夜叫上驾驶员开车到现场,呆呆地看着石头泥土,找思路,找灵感,期盼着时机成熟土地变现金。
二、低调运作
2001年9月我转任雅溪工委书记、中共双溪镇党委副书记、双溪镇人大主席。一天,洪渡村党支部书记李伏龙、村民委员会主任周金竹到我办公室,专题汇报溪滩造田的计划,我听后不动声色,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位村领导马上补充说也可以开发宅基地卖给村民建房。我起身边关门,边挚诚地表扬他们“有思路,敢担当,尽心尽责为群众办实事”。 实际上我是逼着他们说出我的想法,以便今后工作。告诉他们我赞成后面这个想法,运作好了可以筹措一笔可观的村镇建设资金。我详细讲明了工作方案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明确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村双委为项目业主,负责出让前的溪滩开发整理工程,镇党委政府做好协调服务;二是按河道整治、水利工程申报项目,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建防洪堤,按住宅建设要求结合溪滩疏浚回填块石,同步建设排污管网;三是向区政府只讨政策、不讨补助,掌握出让收益的主动权;四是低调运作,在没有进入出让程序之前对外不作任何宣传。李伏龙、周金竹一口答应了,表示立即筹集工程款,实施溪滩造田。我又对他们交待一句:“这项工作我全程参与,有事直接找我。”
事后,我及时向区水电局局长封宗华作了专题汇报,详细谈了自己的设想和顾虑,得到了封宗华局长的理解和支持。当即,封宗华局长召集总工程师胡锦城,水政大队李品祥,负责太平港流域防洪规划编制的陈国平,雅溪水管站叶金芳、张祖南,逐一落实了相关工作和有关变通措施。当年11月,动工围堰筑堤,全面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到2002年汛期之前完成了60%的工程量。
2002年5月,我带领副镇长陆庶宽,镇城建办公室干部周志龙、涂和平,专程到丽水市建设局莲都区分局、丽水市城建测量队,要帮助补测、补编两块地块的详细规划。两个单位欣然同意,并表示尽快完成。丽水市城建测量队队长厉旭东第二天就带领技术人员到村测量。由周志龙、涂和平负责,仅用时20天完成了详细规划编制。两块地块可提供45套住宅用地和1处村办公大院用地。
2002年6月开始了用地报批程序,我电话联系丽水市土地管理局莲都分局局长徐子初,预约时间,殊不知当日徐子初局长就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镇里,根据两块地块的不同地类性质,收集报批材料,暂缓收缴相关规费,办理上报审批事项。
项目前期运作很顺利、很愉快,省金丽温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市区交通、水利、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开始的时候,涉及部门的事宜,我都会邀请相关人员,主持召开协调会。问题能够解决,但也听到一些其他声音,有的说我没有转换好角色,有的说档次不够,应该由区政府领导召集协调会。心里不舒服,嘴上不好讲,倒也觉得应该改改会议方式。后来,我把协调会改成了恳谈会,每次主持会议的开场白都有类似的一句套话:“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一点困难,今天把各位请来就是恳请各位专家、领导帮助我出谋划策、支招解难”。 声音和谐了,效果也很好。到2002年10月底,全面完成了两块地块出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巧妙宣传
尽管洪渡村的两块地块都已变成商品。但是,我感到压力更大,就像一只烫手的山芋。村级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在丽水地区尚无先例,“研判市场前景、营造受让氛围”是摆在我面前的高新课题。我专门到泄川、西溪、仙渡三个乡了解群众的购买意向,发现三乡群众对此没有一点兴趣。又和李伏龙、周金竹逐户分析本村的购买力,估计最多只有15户有意向。由于丽雅公路改造还没有列入计划,镇区和洪渡村的基本生活设施不配套,又很难激发市民的购买欲。一时让我陷入困境。
2002年8月的一天,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后担任分管城建、交通的副区长王国荣专程到双溪镇,直截了当地谈起洪渡土地出让工作。原来老领导一直在关心支持着我,告诉我:“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区委张成祖书记都在关心关注洪渡的工作,你要大胆探索,大胆去做,大胆宣传。”
2002年10月,我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的首期乡镇书记培训班学习,期间王国荣副区长又到杭州,带着我到省农办、土管局、建设厅讨教农村土地有偿出让的运作方法。拜访了熟悉莲都的时任浙江大学党委办公室主任林天宁,曾在莲都挂过职的浙江大学李友杭、楼锡锦,省科技厅王宏理,省农业厅林伟坪,他们都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此后,确定以溪滩这块地块为宣传重点,以洪渡互通的特殊性和清静宜居为宣传亮点,以房地产企业和城区市民为主要宣传对象。我亲自负责,亲自参与,亲自陪同每批人员到现场考察,从而掌握了意向人群的第一手材料。根据他们的相关建议,我召集建设、土管两部门商议,改开放式庭院为封闭式庭院,进一步激发村民和市民的购买欲。
200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浙江全面拉开序幕,洪渡村被列为首批省级示范村。时任莲都区委副书记任淑女联系洪渡示范村工作。当时洪渡安置房建设基本完成,是金丽温高速公路沿线规划标准最高、布局最整齐的新村。但是,村和农户资金紧缺,住房外墙装饰、小区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都没做。为了确保示范村建设进度,只能期望国有土地成功出让。
2004年5月,雅溪土管所所长周俊平拿着土地出让公告审定稿到我办公室,说是局领导交待要我审阅定稿。我细致看了文稿,订正了几个错别字,发现联系人周俊平的手机号“5708”被错写为“5705”了。我拨打文稿上的号码正在通话中,就没有纠错,若无其事地对周俊平说把我的手机号也放上去,可以方便宣传发动工作。第二天公告就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电视台上刊播。我立即与那位同志联系,自我介绍,诚恳道歉,说明情况,恳请帮忙。发现该同志是景宁人,我又叫从景宁调来的镇妇联主席吴广英与其联系,结果是熟人,该同志成了洪渡土地出让的义务宣传员,凡拨打他的,都很客气请他们与我联系。
在公告后的一个月里,我抓住“买1个平方搭0.7个平方院子”进行宣传,有意引导村民买南区块,靠近互通,便于生产经营,有意引导市民买沿溪边和北区块,环境清幽更加宜居。取得十分明显的宣传效果,大大增加了受让群体。
举行竞价拍卖会了,我也抓住机会作冲刺式的宣传。在开拍之前,我围绕“洪福之地,渡边人家”这一主题,分别从洪渡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方面,足足讲了40多分钟。我把调动拍卖现场氛围、激发参拍者的购买欲,也作为宣传发动工作。
直到9∶40,拍卖师才登场举锤,参拍者购买欲已流露脸上。到10∶30就成交9宗,成交金额已超过两地块的出让成本了。这时才想起昨晚与时任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陈瑞商的约定:“每半小时电话汇报一次情况”。 我急忙打开手机,已有5个未接电话,拨通区委办副主任李见阳的电话:“报告陈书记,一切正常,气氛很好,已收回成本,肯定能获100万以上的利润” 。李见阳告诉我陈书记一直在关注着拍卖会。
到12∶30,洪渡村首场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拍卖会顺利结束。我没有向领导汇报,也没有向与会人员道谢,迷迷糊糊地回到寝室,一直睡到夜里8点多才起床。发现镇机关食堂灯火通明,镇长陈永铭和其他班子成员还在等我吃晚饭。陈永铭告诉我: 陈瑞商书记下午专门到镇了解情况,陈书记不让我叫醒你,让你好好休息。
洪渡村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开创了全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竞价出让的先例。不仅为村镇建设筹措了120多万元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省示范村建设。而且,吸引了19户城市居民到洪渡建房、生活,带动村民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的更新。
作者简介:
史珍平,莲都区政协文史征集编审员,曾任原县级丽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雅溪镇党委书记、区科协主席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