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完成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自查工作
作者:
尹冬俏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19-01-22 10:26:20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丽水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莲都区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年度减排任务完成。
一是明确污染减排目标。莲都区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7年下降3.5%、3.5%、5.5%、6.0%。到2020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4.2%、4.4%、8%、8%,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00吨、8吨、70吨、80吨。
二是落实污染减排责任。为确保顺利完成莲都区2018年减排任务,按照莲都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结合莲都实际,提前谋划制定全年减排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2018年度莲都区生态建设举证扣分考核细则》和《2018年度莲都区生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内容,通过强化考核,明确了工作职责,促进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定期调度减排项目。年度共上报水重点减排项目2个,大气重点减排项目1个,分别为南明湖水质提升(生态湿地)应急工程、碧湖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和纳爱斯超低排放项目。2018年以来,分局积极与重点工程、项目环保负责人进行对接指导,及时跟进了解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收集好重点减排项目的运行情况等材料,提前为减排核查核算提供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已完成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并将核算表、自查报告及数据支撑资料报送至市级部门,确保完成2018年莲都区污染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