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林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和林业经济发展战略与相关政策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制订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与林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查处森林火灾、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3.研究制订全区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种苗花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林业结构调整,提出森林资源合理配置和林产品质量改善的政策意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村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工作中心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科研项目、教育培训、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林业产业化、标准化的建设与管理。 4.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对采伐依法实施监督;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莲都区林业局本级决算和7个下属林业工作中心站预算,具体单位见下表:
二、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9,515.9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846.28万元,下降 8.1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改为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08.32万元,占总收入74.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81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8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32.67万元),占71.6%;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294.78万元,占 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7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98万元,占 43.3%;项目支出3,499.9万元,占56.7%;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031.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28.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03.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9.71万元,项目支出3,49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8.09万元,其他各类支出899.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38.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95.79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2.23万元,下降 11.7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改为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3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04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4%,主要原因是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由财政直接拨付,未在此体现。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5.2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8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7.0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9.3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工资变动,支付丧葬费及抚恤金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6.4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 (5)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5.7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 (6)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3.4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6.5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4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 (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76.3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6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2.3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省以上森林抚育补贴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内容改变资金需求减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5%。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5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072.8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3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由财政直接拨付,未在此体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省以上补助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3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4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9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省以上补助资金。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8.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2.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27.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政府投资资金。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95万元,支出决算为3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77万元,完成预算的8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2.8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积极响应有关政策,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杜绝非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16万元,下降31.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比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39.43%。主要用于各省市公务来函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部分未结算的公务接待费用在2017年结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累计66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4.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8.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7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汇总)单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50万元,实际支出734.30万元。其中(1)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494.30万元。2017年通过加强监测、严格检疫、积极防治和严管疫木等措施,全力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森林生态。年度测报准确率99.2%,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通过药物注杆、悬挂松褐天牛诱捕装置、释放松褐天牛天敌、喷粉防治等多种方式开展无公害防治,无公害防治率100%,清理枯死松木36992株,清理面积6.5万亩。安全利用枯死木219.44万公斤,烧毁476.1万公斤,查处违法调运案件4起。(2)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50万元,实际支出240万元,委托中介基本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支付部分委托业务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资金使用率高,基本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当年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494.40万元,基本上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本级、莲都区森林公安局2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94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 (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 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管理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 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 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 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3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附件:公开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