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8-49314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14 17: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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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一、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团区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区委、团市委的指示,实施区团代会决议,及时向区委和团市委报告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青联工作、学联工作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团的工作计划。

2. 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 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4. 团结、带领全区青少年在莲都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贡献,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 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互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监督、利用各种宣传、舆论阵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7. 会同乡镇、街道党委做好乡镇、街道团委换届和团干部协管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区各级团干部的在职培训。

8. 负责全区 “希望工程”的实施工作,并做好延续和深化。

9. 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动员更多的青年为莲都经济发展作贡献。

10.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126.20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12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0万元,占100%。

(三)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126.2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4.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4万元,项目支出65.05万元。

(四)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2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

(五)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2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9.08万元,占8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98万元,占5.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69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类)6.45万元,占5.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4.7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的补贴发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4.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60.3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4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以及有关业务联系的部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与兄弟县市以及有关业务联系的部门工作的学习交流。

3.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7.1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无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4.7万元,指“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专项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干部职工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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