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662876247/2018-49047      发布机构: 城管莲都分局      发布时间: 2018-04-13 15: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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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一、城管莲都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以外的与市城市管理行局相应的执法职能,负责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以外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城管莲都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管莲都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74.28万元。

(二)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收入预算77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支出预算774.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43.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22万元,项目支出158.90万元。

(四)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4.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4.2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83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类)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公共安全(类)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62万元,占5.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94万元,占2.70%、城乡社区支出(类)683.82万元,占88.32%、住房保障支出(类)29.90万元,占3.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4.9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3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3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9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9.9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58.9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两违”清理整治、“无违建”创建、“两违”巡查执法平台建设等项目开展经费支出和诉讼、法律顾问、服装购置等经费支出。

    (六)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5.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城管莲都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进行调研和城管系统来局公务活动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3辆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城管莲都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2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城管莲都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城管莲都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城管莲都分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9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用于项目开展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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