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2018-49055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04-12 15: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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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布局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2.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区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3.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掌握粮源、实现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搞好全区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区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区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4.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全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区属职能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省、市审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区重点项目和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制定全区价格管理的行政措施,负责全区价格综合平衡。

7.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年度验审制度,组织和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8.负责对全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

9.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做好全区粮油产品质量和饲料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购销政策和粮食安全体系建立,保障军粮供应;组织指导粮油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督促粮食风险基金及各项粮油政策性补贴的落实。组织先进粮油加工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承担国有粮食企业会计统计报表编报工作。

10.根据全国农业资源动态监测要求,持续开展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组织研究特色农业资源开发,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发展“三农”经济服务。

11.组织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发展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围绕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配套改革政策措施,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并协调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12.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和管理全区各类专业招投标评委专家库,协同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对有关招投标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13.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以下4户:局本级预算、局管单位区价格认证中心预算、局管单位区重点项目和前期建设办公室预算和局管单位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预算。

二、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14.90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收入预算131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4.9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支出预算1314.9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03.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61万元,项目支出292.70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4.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4.9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4.9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25.75万元,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73.81万元,占6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25万元,占14.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63万元,占6.89%;住房保障支出158.21万元,占12.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6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基本支出,包括在编公务员、纪检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局管单位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局管单位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事务75万元,主要用于局物价管理相关工作经费支出以及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的经费支持。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99.31万元,主要用于局管单位区价格认证中心、区重点前期办基本支出,包括在编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事务9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75.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30.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事务85.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1.32万元,主要用于局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贴相关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71.98万元,主要用于局基本医疗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8.65万元,主要用于局基本医疗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81.21万元,主要用于局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事务7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费补助资金支出。

    (六)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各省市公务来函或其他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局管单位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预算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局管单位区价格认证中心预算、局管单位区重点项目和前期建设办公室预算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2.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或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4.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支出。

14.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5.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反映除规定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规定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城乡社区住宅: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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