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2018-49064      发布机构: 区行政审批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4-11 16: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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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是莲都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府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具体情况,制订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为各类经济组织及城乡居民提供审批办证服务,并提供有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3.负责对各窗口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召集并主持重大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协调联办单位共同审办,并实行跟踪服务;受委托组织协调有争议的审批事项;

4.督促检查各窗口的审批办证工作,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并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5.负责对窗口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及行政管理、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等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软件操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指导区直部门有关服务窗口的工作;

8.承担区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区级投资项目的审批代办服务,以项目代办和项目协调为主体功能,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我区投资软环境。

10. 负责莲都区的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国有资源开发经营权出让、药品采购等招标投标和交易事项各环节的见证与服务工作。

11. 直接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统一发布招标、拍卖、挂牌等各类交易信息。

12. 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提供办公场所;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13. 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投诉等涉及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案件进行调查。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1个单位。

二、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709.3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3万元,占88.72 %;政府性基金收入80万元,占11.28%
  (三)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709.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3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2.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16万元,项目支出346.6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3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29.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4.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51.52万元,占87.64%;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1万元,占5.5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18.45万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类)24.23万元,占3.8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6.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30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地租赁、招投标专家评审费、办事大厅运行费用、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58万元,主要用于为退休干部发放退休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8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5万元,主要是招投标专家评审费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8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80万元,主要用于招投标中心运转,招标专家评审费支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后续建设费用等。

(八)关于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0%。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兄弟县市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以及市县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兄弟县市调研交流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1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无公务车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6.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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