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莲都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02-06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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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莲都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委办发〔201722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长:王世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郭晓波(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娇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留红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区编办副主任)

吴玉贞(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真伟(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德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熊鑫俊(区民政局副局长)

吕焕祺(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兰丽琴(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亮(区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许伟明(区环保分局主任科员)

  远(区建设分局总工程师)

郑雪君(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吴武贵(区审计局副局长)

叶思敏(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姚顺苗(区安监局副局长)

卢土法(区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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