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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8-27848      发布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27 14:23:55

文号:莲政办发〔2018〕101号

生效时间:2018-11-27 14:23:55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8-27848 文号 莲政办发〔2018〕101号
发布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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