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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剑等4位同志奖励的决定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8-27983      发布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14 16:28:53

文号:莲政发〔2018〕51号

生效时间:2018-11-14 16:28:53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8-27983 文号 莲政发〔2018〕51号
发布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陈剑,男,1999年4月2日出生,户籍地浙江省临海市沿江镇府前街119号,现为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旅游1729班学生。2018年6月15日11时30分许,陈剑与同学徐功乐(男,1999年1月13日出生,宁波奉化人)一起到莲都区城北新村7幢1号麻辣香锅店就餐时,发现该店玻璃门倒下正砸向一名四五岁的小男孩,陈剑不顾个人安危,迅速上前挡住正砸向这名小男孩的玻璃门,导致自己双手被玻璃严重割伤,小男孩成功得救。 

  吴小骏,男,1958年11月4日出生,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罗路12号4栋2单元10号,现居住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天和苑7幢603室,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员工。陈亚平,男,1972年6月16日出生,现居住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村272号。2018年5月20日14时许,浙江省东飞西行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员工刘增友(男,1998年4月17日出生,山东省莘县人)、陈宏迪(男,1999年2月18日出生,山东省莘县人)在莲都区五里亭水库游泳时溺水。当时正在附近游泳的吴小骏、陈亚平等人发现后,在面临恶劣天气(当时正下暴雨)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迅速向两名溺水者靠近进行营救,并在岸上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其中一名溺水者刘增友营救上岸,现刘增友已康复出院。 

  吴士荣,男,1944年6月18日出生,现居住地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23号35幢403室。2017年12月1日17时许,莲都区中山街汽运公司宿舍35幢304室的田再飞在家中厨房烧菜过程中,因下雨到阳台收衣服时厨房的炒菜锅着火,后火势蔓延至灶台上端的油烟机及厨柜,浓烟笼罩整个厨房间。田再飞在自行灭火无效之下,到门口外面呼救。此时,家住汽运公司宿舍35幢403室的吴士荣发现楼下有黑烟冒出往上窜,同时听到了田再飞的喊声,立即赶至楼下,并随手提起楼道内的灭火器冲进304室的厨房内开展灭火。吴士荣不顾危险,独自一人在充满着毒烟的厨房内与火魔做斗争,使用了二十多个灭火器,最终将厨房内的明火扑灭,避免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7〕18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给予陈剑同志个人三等功,吴小骏和陈亚平、吴士荣同志个人嘉奖一次。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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