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605/2016-479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联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6-01-04 | ||
街道全体干部、大学生村官: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街道干部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联城街道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街道全体干部、大学生村官。 二、奖励内容 凡被有关媒体采用的各类工作宣传作品或新闻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信息、通讯等) 三、奖励分类标准 根据上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奖励。 (一)报刊杂志类: 1、刊登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的信息(图片新闻)、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200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600元。 2、刊登在省级报刊杂志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8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0元; 3、刊登在市、区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3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 (二)信息类: 被国家、省、市、区级采用的信息、通讯类,并获得信息考核分数的,分别奖励200、100、50、30元。 (三)网站类: 1、被国家级政府网站、公众号等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80元; 2、被省级政府网站、公众号等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50元; 3、被市级政府网站、公众号等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30元; 4、被区级政府网站、公众号等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20元。 5、被系统网站采用的信息,按照部、省、市、区各每篇100、50、30、1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四)评比类 凡参加国家、省、市、区级举办的论文、调研报告、新闻稿件、照片等评比的: 1、在国家级评比中获奖的,每次奖励1000元。 2、在省级部门评比中获奖的,每次奖励800元。 3、在市级部门评比中获奖的,每次奖励500元。 4、在区级部门评比中获奖的,每次奖励300元。 四、奖励程序及兑现办法 1、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党政办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2、报刊复印件、网站打印件、信息专刊原件、有影响的区级以上领导签批件(包括图片)等作为奖励依据。 3、内容相同或相似的被多家媒体刊物重复采用,只按最高一级计算,不采取累计奖励。 4、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稿件,按一条统计,按一条计奖。 5、奖金实行年度一次性奖励,每年兑现一次,次年1月收集情况,并实施奖励。 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莲都区联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