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5082083/2015-512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万象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5-07-23 | ||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莲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推进“营造美丽环境、发展美丽经济、创造美好生活”三美融合,实现主客共享的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第一保证,把优化城市环境秩序作为第一要务,把建设文明社区作为第一载体,把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注重创建过程,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完成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实在在地关爱弱势群体,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更大进展,让人民生活有尊严,发展有机会,权益有保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以群众的需求和呼声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打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全民参与,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三)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协调联动,齐抓共建,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创新形式内容,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开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 (四)坚持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的同时,突出莲都特色,彰显莲都优势,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取得全面成效,为“两美莲都”建设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持、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创建标准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四、组织体系 成立万象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综合办及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社会安全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生态环境等八个专项工作组,创建活动综合办和各专项组负责人由街道领导担任,具体开展创建活动。 (一)创建综合办:承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杨海霞牵头负责。 (二)政务环境专项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专项工作,朱明海牵头负责。 (三)法治环境专项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叶文波牵头负责。 (四)市场环境专项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专项工作,张骊牵头负责。 (五)人文环境专项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专项工作,杨海霞牵头负责。 (六)生活环境工作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专项工作,蓝林余牵头负责。 (七)社会安全环境专项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专项工作,叶文波牵头负责。 (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专项工作,杨海霞牵头负责。 (九)生态环境工作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专项工作蓝林余牵头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7月至8月)。成立万象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万象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见》。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各专项组和综合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分析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重点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参与中提高文明素质,整体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全面提高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深入要求,进行再部署、再发动、再落实。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各项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突破工作难点,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完成区创建办工作指标。 (四)迎检考核阶段(2020年1月至10月)。落实区创建办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办法,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进行舆论引导,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区上下形成宣传舆论氛围,掀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六、重点工作 (一) “我们的节日”主题群众文化活动。广泛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把传统经典送到居民的心里。节日期间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在社会构建以“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弘扬“大爱无疆、传统永存”的精神,传播国学,营造和谐氛围,通过群众参与的自办自娱自乐文化活动,把文明创建融入文化活动中,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以活动促文明素质提升。 (二)全力抓好市民学校主题宣讲。利用市民学校的平台,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好家风、身边好人等内容,开展主题宣讲教育,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使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着力提升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法纪素质,在全社会大兴学习和践行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在全社会形成道德正能量。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人文基础。 (三)“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发动社区农村的干部群众推荐评议身边好人,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宣传活动,增强身边好人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学习身边好人,在全社会确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破解三大命题,落实“烟头垃圾不落地,家园环境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共同建设洁净卫生的美丽家园,打造全区“烟头垃圾不落地”的形象品牌,实现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主客共享”的工作目标。根据莲文明委﹝2015﹞2号文件精神,在全街道开展“烟头垃圾不落地,家园环境更美丽”主题实践年活动。 (五)“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主题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家庭讲道德、守法纪,建设和睦、孝道、勤俭、诚信、文明、健康的家庭文化,以“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使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区团结,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和社区的文明程度。 (六)“微笑邻里 欢乐社区”邻里节活动。组织各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节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意识,增强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充分体现“同楼就是亲人”的观念,从而形成邻里互相帮助,不断增进邻里友情,共建和谐社区良好氛围。 (七)“花漾社区,美家美户”活动。在辖区内开展捐赠花苗、义务植绿护绿活动,评比最美阳台和最美盆花,实现了花卉种植的立体化和多样化,真正实现“花漾社区”。 (八)“微笑万象”主题活动。开展“今天你微笑了吗”倡议活动。在社区的倡议和号召下社区居民无论老人、孩童还是忙于事业的中年人,都投入的笑了一次。从而引导居民培养健康乐观的心态,用发自内心的微笑迎接生活的每一天,街道、社区干部积极开展微笑服务活动,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接待居民时笑脸相迎,主动使用礼貌用语,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九)“美化莲城,洁净家园”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结合六边三化三美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等在城市重点区域清理卫生死角、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整治城市秩序,治理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画)、车辆乱停、工地乱施、乱搭乱建等现象。强化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抓好街巷里弄和居民小区的卫生保洁,保持市容整洁美观。 (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和传播“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建立健志愿服务制度、队伍、阵地。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城市文明巡逻志愿服务团等志愿服务阵地作用,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关爱农民工、参与大型文体活动、文化礼仪知识宣传、保护山川河流、普及环保知识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引导行动,组织志愿者向不文明行为宣战,联合窗口行业,对广场、车站、公园、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督导,组织志愿者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提高公共文明程度。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责任驱动,各村(居)要把迎接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照相关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示范文明城区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好本村(居)的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迅速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基层党校、市民学校、黑板报、宣传窗、标语、口号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载体,激发广大市民群众的创建热情,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持久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加强监督,建立机制。街道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创建工作要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采取相应措施追究责任。
附件: 1.万象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万象街道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 3.万象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人员联系名单
中共莲都区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 莲都区万象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